附件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24年度
评价单位(公章):廉江市信访局
填报日期:2025年7月8日
根据廉江市财政局《廉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廉财绩〔2025〕4号)要求,本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4年度廉江市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本单位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人,局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办信股)、来访接待股、督查股,股级领导职数为正股长3名、副股长1名。财务独立,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廉江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24年末实有人员24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政府雇员5人,退休干部3人,全部属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湛江市委和廉江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事项;4.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5.受理和组织信访信访事项复查;6.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信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7.对其他工作部门和镇(街道)信访工作进行指导;8.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妥善解决信访问题,有效护航了廉江高质量发展。2024年,国家、省、市、县4级信访机构登记涉及我市信访事项1716件,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达100%,一次性化解率94.31%。
深入开展治理信访突出问题攻坚行动,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方面强化多方协同联动。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抓总作用,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紧抓快干,积极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题研判、专项攻坚,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化解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另一方面全面推动实现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的“五个法治化”,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综合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规现象。本单位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851.69万元,比上年增加205.56万元,增长3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新增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276.82万元,比上年增加79.07万元,增长39.98%;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7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9万元,增长27.36%。
2024年支出671.38万元,比上年减少153.2万元,下降18.58%,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份减少部分资金支出、2024年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抚恤金。其中,基本支出260.62万元,比上年减少16.96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抚恤金;项目支出410.75万元,比上年减少135.78万元,下降24.84%,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份减少部分资金支出。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加强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本单位调整了评价工作领导
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自评工作过程
采取的评价方法是通过开展部门支出管理综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通过资料收集、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及撰写报告等阶段,认
真、准确填写自评数据表,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并在2024年7月11日前按时完成自评工作。本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
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评分,本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本单位根据单位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围绕绩效目标编制年度预算。按财政局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均设置了可量化的指标。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始终坚持收入与支出平衡原则、重点突出全面细化原则,保证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符合要求,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
2.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851.69万元,比上年增加205.56万元,增长31.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新增专项资金。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276.82万元,比上年增加79.07万元,增长39.98%;项目支出年初预算574.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9万元,增长27.36%。
2024年支出671.38万元,比上年减少153.2万元,下降18.58%,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份减少部分资金支出、2024年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抚恤金。其中,基本支出260.62万元,比上年减少16.96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抚恤金;项目支出410.75万元,比上年减少135.78万元,下降24.84%,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份减少部分资金支出。
3.预算监督情况
本单位成立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及时报送自评材料,自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详细。
4.预算使用效益
一是经济性。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节约成本。二是效率性。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市政府的各项规定。三是公平性。绩效目标评价中,按照要求执行。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为确保预算严格执行,成立了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
实行对资金流动的跟踪。设定预算执行进度预警指标,当某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低于预期时,自评工作小组会及时分析原因,采取调整项目实施计划、优化资金使用方案等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每年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成立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分享在预算管理、实施预算管理、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遇到的问题。通过分析和经验交流,促进互相学习和借鉴,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和流程。
(四)存在问题
本单位在2024年度整体支出工作实施情况良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管理措施及预算执行上,仍缺乏系统量化细化的绩效指标。同时,在整体支出完成率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行充分的调理论证。绩效指标设置要做到量化和细化,有效衡量和考核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扎实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做到全面、综合地反映单位支出及总体目标情况;四是在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提高下一年度预算完成率和支出完成率,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他自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