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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水利行业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
来源:廉江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4-01 16: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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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市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扎实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的要求,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系统治理,聚焦水利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做深做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用心用情助力企业精准查找风险隐患,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督促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真正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湛江水利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采取自查自纠、服务帮扶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

  (一)排查整治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

  1.水利工程建设排查整治。以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围堰、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和油库炸药库、施工营地、场内交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严防施工机械故障或违规操作施工机械设备导致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出借借用资质和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等行为。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强化汛期雨季边坡、基坑动态监测及垮塌风险巡查,落细落实度汛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2.水利工程运行排查整治。以水库、水闸、堤防、水电站等为重点,加强对挡水、泄水、进水、输水建筑物等重要设施的安全监测和巡查检查,排查水库大坝、溢洪道、放空设施以及河道堤防、险工险段、穿(跨、临)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严格执行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科学精细开展水工程联合调度,切实做好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防范。加强溺水易发重点水域隐患排查治理,配备警示牌、救生设备等,完善防护设施配置,加强溺水防范宣传教育。

  3.水利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以办公楼、移民基地、集体宿舍、职工食堂、文体活动场所、高层建筑、“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为重点,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严格动火作业安全管控,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七不准”。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止水利工程施工等影响燃气管道设施。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板材,严禁在居住场所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车及蓄电池室内停放充电,保障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落实预防煤气中毒措施,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

  4.水利风景区排查整治。督促水利风景区管理单位重点强化索道、缆车、观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及玻璃栈道、浮桥吊桥类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设备管理维护和保养措施落实到位;针对未开发、未开放及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加强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要防护设施,定期开展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完善应急预案编制,重点针对灾害天气、设备故障、交通拥堵、突发事件等情况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通过安全提示、文明引导等措施切实保障游客安全旅游,提升景区应急响应能力。

  (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服务帮扶

  5.严格水利安全生产培训。在6月30日前,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点执法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案例分析等,提升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减轻基层人员培训负担。继续采用线上培训的方式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运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将水利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6.开展专家服务指导帮扶。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形势,遴选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家组建服务团队,建立服务帮扶“现场查、提对策、集中讲、持久帮”的长效机制,深入基层一线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指导帮扶,解决基层单位实际问题,用心用情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纾难解困,厘清工作短板弱项、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帮扶过程中严格落实基层减负要求,采取精准化指导与系统性提升相结合的方式,既破解当前发展难题又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切实提升水利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7.严格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6月底前、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审核销号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隐患排查治理的作用,督促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任务的水利施工企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保尽保,有效防范化解工程建设安全风险。按照比例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信息系统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细致检查,确保隐患整改不漏项,防范重大隐患死灰复燃或整改不彻底、不闭环等现象发生。

  (三)严把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关

  8.坚持水利工程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贯穿在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建立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机制,严格水利前期工作及审查审批质量监管,提升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能力,加强勘察设计过程、监理过程、施工过程和检测过程的质量控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注意采集、留存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影像资料,鼓励关键部位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实施举牌验收,认真做好各阶段、各环节的验收工作,确保大规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

  9.加强水利工程实体质量通病排查。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通病防治导则》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对地下洞室开挖、地基加固、灌浆、混凝土、土石方填筑、砌体及防护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开展排查整治,杜绝因材料已次充好、施工过程不规范、施工达不到设计标准等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推动工程项目法人和工程管理单位全面梳理评估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质量,做到心中有数。

  10.深化“六项机制”运用。充分发挥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防风险、查隐患、遏事故的作用,推动“六项机制”向基层一线特别是向“小散远”工程、单位延伸,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工程,有力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

  三、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方案制定(2025年3月)

  各单位要聚焦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考核巡查重点事项,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抓好动员部署工作。有关做法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廉江市水务局建设管理股。

  (二)隐患排查整治和专家帮扶服务(2025年12月31日前)

  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明查暗访,指导帮扶企业切实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家帮扶服务,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排查整治和帮扶服务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三)总结提升(2025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交流、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推动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既要加强“条块结合”的督导检查,开展常态化服务帮扶,又要注重“标本兼治”,通过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依托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完善治本之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现象,确保风险隐患整治和治本攻坚工作协同推进、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以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及水利设施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同步将隐患信息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要建立“四多”督查机制(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重点延伸至风险突出、基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严格按规定倒查责任。

  (三)加强宣教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行业技术骨干深入企业、工地等基层单位,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应急处置方法等内容,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请各单位按照《湛江市水利行业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和《廉江市水利行业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最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罗小婷,联系电话:0759-668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