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2026年度廉江市辖区内河道采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沙铲河平城村河段、沙铲河揭屋村河段、沙铲河蒙村河段、沙铲河河角仔村河段、沙铲河西山村河段、塘蓬河秧坡村河段、武陵河秋风江村河段、廉江河平塘村河段、青平河方墩村河段。
二、禁采区
(一)九洲江禁采区:吉水水厂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安铺河出海口(黎头沙)及营仔河出海口(营仔大桥)河段(河道清淤防洪治理项目除外)。
(二)沙铲河禁采区:沙铲河干流青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九洲江合河口段(河道清淤防洪治理项目除外)。
(三)其他河流禁采区:水工程、桥梁码头、航道设施、水下管线(隧道)、取水口、各类保护区等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河道清淤防洪治理项目除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廉江市水务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