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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廉江市江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廉江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3-05-23 09: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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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廉江市江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廉江市江头水库管理所拟投资6155.04万元对江头水库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其中环保投资77.3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26%。项目总占地面积20.06hm2,永久占地18.73hm2,临时占地1.33hm2。本项目在原工程基础上改造,永久占地面积没有增加,无需新增永久占地。本次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①改造整治渠道总长度15.95km,其中总干渠1条全长3.1km,干渠2条总长度7.37km(其中南干渠1条长度为3.83km,西干渠1条长度为3.54km),支渠5条总长度5.1km,排洪渠1条全长为0.38km。

  ②改造沿线各类渠系建筑物共144座(其中拆除重建119座,维修加固3座,新建22座)。

  拆除重建渠系建筑物泄洪闸4座,节制闸1座,分水闸6座,过路涵25座,渡槽1座,过水槽12座,分水涵22座,过底涵4座,机耕桥17座,人行桥17座,纳水堰8座,暗涵2座。

  维修加固渠系建筑物渡槽1座,暗涵2座。

  新建渠系建筑物泄洪闸2座,节制闸1座,水陂1座,过水槽1座,分水涵4座,机耕桥4座,人行桥9座。维修管理站1座,拆除重建管理站3座。

  ③灌区信息化工程:本项目拟在取水口、主要分水口、排水口等重要部位设置现地监测站用于监测水位流量及图像监控。结合江头水库灌区现状渠线布置及规模,拟新建1个灌区现地流量视频雨量监测站、6个灌区现地流量视频监测站及4个灌区现地视频监控站。在分水涵管上均布置一套流量计,共计32套。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定期委托专业运输公司抽走外运并交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体的影响较小;雨季加强对地表浮土的管理并采取导排水和沉沙池等预处理措施,设置隔油、隔渣、沉砂设施用于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在采取上述的环保措施后,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基础施工的结束,这种影响将逐渐消失。

  (2)大气: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同时工程区大部分位于农村区域,环境空气本底质量较好,工程分布分散、施工区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加之粉尘污染具有局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因此施工粉尘及交通扬尘对整个施工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这些施工期产生的环境污染是间歇性、暂时的,一旦施工结束,由施工而造成的粉尘及扬尘污染会随之结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在落实堆土区、弃渣场尽可能考虑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和距离较远的地方,使用清洁燃油、物料堆放运输采取洒水降尘、加盖密封,施工场地裸露地表覆盖洒水围挡等抑尘、降尘措施情况下,可以将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3)噪声:本工程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施工机械、车辆造成的。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会超出《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标准,施工必然会对渠道两侧敏感点造成不良的影响。为降低施工期噪声对沿线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文明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是短暂的,噪声属无残留污染,其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采取上述的防治措施基础上,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弃方运送至指定弃渣场,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或植被恢复等。建筑垃圾应尽量回用,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使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各施工点生活垃圾每日进行清扫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运处理,不外排。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工程沿线的生态环境将会恢复。工程应做好施工期间水土保护工作和施工后植被恢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工程建设对生态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6)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本工程部分工程在九洲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施工时若不采取相应措施,会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妥善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要求,防止工程施工期间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施工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降至可接受的范围内。

  (7)水土流失:本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4810.1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563.64t,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4540.66t,自然恢复期新增水土流失量22.98t。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只要落实了本报告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和环保措施,并有较强的水土保持责任意识,可避免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

  2、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输送灌溉用水,运行过程无生产废气产生及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

  (2)废水:本项目改造工程建成后,项目运营期本身对灌区不会产生污染,渠道经过市区的地段,则严禁生活污水等排入渠道,不会对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完工运行后,由于不增加管理人员,项目的水污染源没有新的增量。项目管理人员在附近居民点居住,因此生活污水量不大。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或者市政管网统一处理,不会对灌区水质造成影响。

  (3)噪声: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水泵及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合理布置各种设备,同时采取减振、隔音等消音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来源于管理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无新增管理人员,因此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与原来相同。生活垃圾纳入到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工程为非污染生态类项目,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生态环境有较好的改善作用,项目的完工将使区域内的水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物量和净生产量会有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异质性增加,生态系统结构更完整。

  (6)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本工程实施以后对九洲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不大,且有利于改善区域水资源配制、改善泄防洪排涝能力、保持江头水库基本生态环境的稳定性、改善增加渠道水质,总体而言对区域水系是有利的。

  (7)水土流失: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位于廉江吉水镇境内,项目不涉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建设过程中通过采用合理科学的水土保持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加之工程建设后植物措施也逐渐发挥其生态防护功能,只要没有人为的再破坏,工程运行期水土流失将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8)环境风险:项目在发生风险时对评价区域环境将造成不同程度和范围的影响,为避免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建设单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树立强化环境风险意识,进一步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项目在各个环节中的风险因素,尽可能降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建设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尽量避免或降低风险事故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广东省廉江市江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符合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和相关环保规划。在工程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则本项目所产生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只要加强管理,制定有效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并在设计、管理及运行中得到认真落实,可将风险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防止风险事故等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在公示期间,环评编制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承诺在施工和运营期间要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加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的治理,杜绝事故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广东省廉江市江头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向公示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截止日期: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https://pan.baidu.com/s/13fAbi6yG_cxhNlHza16K5Q提取码:ki4b)。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YOalcixgx6JdIhaHrmRnQ 提取码:xbpq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廉江市江头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钟绍泽   联系电话:15813671948

  联系地址:廉江市吉水镇江头水库管理所

  、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148988806   邮箱:27040596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