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单位拟向社会遴选廉江市石城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欢迎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廉江市石城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设计。
三、项目总投资:13335.89万元。
四、委托代理事宜:依法代理廉江市石城镇公共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报备报批,完成招标过程组织工作,办理中标通知手续,招投标资料归档等与招标投标相关工作。
五、服务期限:确定中选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招标、中标手续完毕、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六、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择优的原则,在参选人名单中通过综合考虑选择招标代理单位,中选单位以电话联系通知为准,对未中选的参选人不作未中选理由解释。(中选通知时间为参选单位递交资料截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
七、参选人条件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二)参选人须已完成在湛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内任意3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提供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公告文件之日起);
(六)不接受分公司参选。
八、参选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简介;
(五)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与廉江市人民政府《廉府函[2018]327号》的收费基准价要求进行下浮后计取,原则上最高不能高于20万元。中选人完成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服务的全部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招标代理费用中,不额外计取。以浮动0%为上限报价,以浮动-20%为下限报价,即-20%≤a≤0%(若超出此报价范围,则作无效处理);
(六)提供近三年代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
(七)招标代理工作实施方案;
(八)报价文件(格式自拟);
(九)提供一式两份报价文件,文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九、参选单位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地点:湛江市廉江市石城路283号(二楼党政办公室);
(三)联系人:吴志益,联系电话:0759-652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