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用气事故频发,严重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反映出用气安全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当前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淡薄,用气场所存在安装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管、灶、阀、器”,违规操作用气等情况,存在极大安全风险隐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6·21”特别重大用气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我镇燃气生产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深刻汲取近年来国内外城镇燃气用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用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燃气用气安全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围绕制约城镇燃气用气安全突出问题,特别是紧盯用气过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紧盯“九小场所”、夜市经济,各部门协力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工作,餐饮等场所做好员工用气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燃气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建城〔2022〕18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规范加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紧急切断阀及不锈钢波纹软管等安全装置,提升用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确保燃气用气单位和用气操作人员是用气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严格履行用气安全义务,规范用气行为;全面落实用气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分工合理、管理有效的用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我镇燃气用气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城镇燃气用气安全意识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用气环节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对村民住宅区、用气餐饮等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夜市经济、商住混合体及工业用户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用户档案,重点排查整治用气环境、设施设备、制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开展村民、餐饮等单位及工业用户用气环境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气瓶间或违规使用燃气,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超量存储气瓶,在有钢瓶、燃具和管道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人员等安全隐患。二是开展村民、餐饮等单位及工业用户用气设施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对标用气安全隐患标准及用气安全“十不准”,重点整治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灶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开放式”厨房、通风条件不良场所使用燃气等情况;使用燃气的餐饮等单位,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隐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属地政府明确的职责分工,推动用气餐饮等单位及用气工业用户依照《广东省燃气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督促对未按规范要求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经营等单位和工业用户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三是推动村民、用气餐饮等单位及工业用户落实规范用气要求。重点整治用气餐饮等单位及工业用户未建立并落实定期用气安全教育制度,未定期进行用气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制度,未编制用气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未落实每天用气安全检查登记制度,用气操作不符合要求等用气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推动用气行为规范。
(二)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积极加强燃气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分工协作,同时要强化区域间协调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打击燃气安全非法行为。强化部门与基层组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村委会网格员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进度安排
从2023年6月25日至7月21日,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摸底(6月25日—6月30日)。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对辖区用气餐饮等单位的“瓶、灶、阀、管”等燃气设施设备、用气场所安全隐患进行自查、整改,摸清本辖区燃气用气场所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7月1日—7月15日)。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规范落实用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于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7月15日—7月21日)。对用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完善用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带队对燃气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防止一般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形成重大隐患,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执法监督。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规范开展用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工作中发现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强化执法震慑。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运用村委会LED屏、悬挂宣传横幅和召开村民大会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用气安全、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更换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用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