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战略方针,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全镇突出火灾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全力以赴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有效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施党政领治、行业联治、单位自治、专家诊治、社会共治,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减少小火亡人事故,以高水平的消防安全服务廉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整治任务
(一)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粤消安办〔2022〕14号)及《关于开展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湛消安办〔2022〕57号)、《廉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廉消安委〔2022〕12号)既定部署要求,重点排查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以下统称4类重点对象),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严厉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按照《广东省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粤消安〔2022〕8号)及《湛江市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湛消安〔2023〕1号)、《廉江市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廉消安〔2023〕1号)的既定部署,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开展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三)“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违规住人突出风险动态清除、物理分隔、电线套管等降低风险措施100%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主要整治以下内容:
1.住宿部位与生产、储存、经营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或分隔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2.采用可燃易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材料作为顶棚、隔断或内部装饰装修材料,搭建木质阁楼住人。
3.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住宿部位设置未开设紧急逃生口的防盗窗网。
4.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范配备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按标准要求安装区域联网型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5.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四)经营性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的村民自建房为整治对象。通过整治,该类自建房实现火灾隐患动态清零,50%的镇街实现该类自建房100%落实降低火灾风险措施,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突出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主要整治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性场所平面布置、所在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2.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定配备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按标准要求安装区域联网型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3.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
5.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6.燃气炉具或其他明火用具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
7.电气线路陈旧老化、未套管保护,用铜丝和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闸刀式”漏电开关、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用电安全隐患。
8.住宿部位与人员密集场所或其他生产、经营、仓储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或分隔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9.建筑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设施。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五)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治理。按照《湛江市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湛消安〔2022〕1号)既定部署,持续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一是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运行;二是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六)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按《广东省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既定部署,进一步巩固全市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七)全镇“拆牌、破网、清道”专项整治。按照《湛江市“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湛消安〔2023〕3号)及《廉江市“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廉消安〔2023〕2号)及《石城镇“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石府〔2023〕10号)既定部署,持续开展“拆牌、破网、清道”行动,重点解决几点问题:一是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灯箱和装饰物影响防烟排烟、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问题;二是违规设置防盗网(窗)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等问题;三是建筑外消防车通道被封闭、堵塞、占用,建筑内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被封闭、堵塞、占用等问题。
(八)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2023年廉江市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廉消安〔2023〕3号)既定部署,持续开展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工业厂房、仓库及附属建筑、场所开展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整治分工
(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按照《“三合一”场所和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职责清单》分工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制定“两个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和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各村委会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密融入平安建设、乡村建设行动、自建房安全整治等重点治理工作,整治工作落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不定期开展督导调度,适时召开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做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制定本辖区年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表、路线图,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指导各村委会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导。
3.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组织镇消防所、各村委会、网格组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组建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整治工作,落实人员、经费、政策保障。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梳理总结本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滚动研判分析存在问题,科学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
4.镇规划建设办(社区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要依法查处租住建筑物违法用地、未依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违法建设行为,对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安全的障碍物落实清理整治。石城派出所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按照两法衔接机制依法办理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镇应急管理办、镇农业农村办(经济发展办)、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既定分工,对生产经营场所实施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社会单位(场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石城供电所定期对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应依法中止供电;对违法违章建筑,不予办理接电手续。镇消防所要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牵头推进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为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二)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治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镇“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具体任务分工按照《湛江市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廉江市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广东省关于开展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廉江市“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廉江市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既定部署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前)
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组织火灾形势研判分析,重点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完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细则,逐条逐项抓好落实。镇政府要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大会,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行动,营造浓厚治理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9月30日)
(1)规范信息采集。
“三合一”场所:4月30日前,各村委会要对前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未排查整治到位和违规住人反复“回潮”等重点场所逐一完善基础台账,运用新版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录入登记,并结合场所变更情况实施动态更新。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的村民自建房:以村委会为工作单元,组织村委会网格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石城派出所要积极协助参与排查工作。4月30日前,要全面建立相关出租屋的基础信息台账。6月30日前,全面建立排查工作底数清单、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推动各有关单位(部门)对排查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企业等,运用新版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录入登记。
(2)全面排查整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既定分工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边排查边整改,照单销账。
(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信息传播渠道平台,针对重点区域和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重点群体,采取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教育手段,最大限度普及群众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进一步深化“敲门”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查三关”,并通过微信群提醒、走街串巷、上门入户、流动宣传等方式大力普及违规住人危险性和租住人群的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要切实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曝光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和有关出租屋,营造浓厚工作氛
围。
3.攻坚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针对各村委会分级实施阶段发现的久拖未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隐患,由镇消安委办公室牵头,协调有关单位(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参与行动的各职能部门依照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开展联合治理,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到位。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镇消安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成立验收工作小组,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逐个村委会开展实地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成绩评定内容。
(二)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治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镇“拆牌、 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具体阶段性安排按照《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湛江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廉江市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广东省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湛江市“拆牌、破网、清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年廉江市工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既定部署执行。
六、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逐级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本辖区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开展约谈提示。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村委会和重点企业。镇消安委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村委会、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实行清单治理。2023年5月底前,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23年8月底前,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2023年11月30日前实现火灾隐患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不托底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四)严格监管执法。镇消安委要会同有关单位(部门),结合形势研判和火灾风险辨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重点抽取高风险单位开展监督抽查。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科技运用。镇政府要充分运行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消防安全监督工作质效,持续发动社会单位通过粤商通平台实施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和自查自改报备。要全面推广消防政务服务平台,实施全市消防安全“一网通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实时登记工作信息,确保上下政令畅通、协作高效、数据动态汇总,实现“基层一张报表不用报”。要全面运用新版广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督促社会单位录入完善基础信息,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推广使用广东社会消防培训考核平台,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从业能力评价,进一步拓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覆盖面。借助专项整治之机,积极引进和研发群租房、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等监管对象的消防安全管理软件或小程序等科技治理手段。
七、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以高水平消防安全保障廉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把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火灾风险精准研判,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行源头控制,逐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行动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要进一步织密工作责任链条,层层分解整治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进度表和路线图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5月18日前报送镇消安委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