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汛防台抗灾抢险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暴雨台风来临前,将处于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防汛防台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促进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广东省应对强降雨防御工作指引》《广东省应对台风防御工作指引》《广东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湛江市台风防御工作指引》。
三、编制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持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心存侥幸,决不能麻痹大意,要严阵以待、枕戈待旦,全力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暴雨、台风、洪水灾害及台风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期间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
五、防御重点
重点区域主要有以下方面: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建房、简易工棚、老旧房屋及其它容易受暴雨洪水台风威胁的危险区域。重点对象主要包括受暴雨洪水台风威胁的人员,特别是老弱妇幼、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列入防汛避险转移对象。
六、基本情况
石城镇位于廉江市市区东南边(属于城郊结合部),土地面积14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299.4公顷,下辖17个村委会,225个自然村,总人口8.79万人,常住人口约6.5万人。
七、组织架构和职责
石城镇设立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镇防汛防台抗灾抢险工作期间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由镇长担任总指挥,镇相关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石城派出所、镇党政综合办、镇应急管理办、镇社会治理办、石城中心小学、镇农业农村办(经济发展办)、镇规划建设办(社区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各村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由分管三防和减灾防灾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办主任担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一)指挥部职责: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安全转移群众的预案和准备工作,严格落实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负责对辖区内各种突发灾害期间的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对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和部署作出重大决策。根据突发灾害应急的需要,紧急调集抢救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
(二)办公室职责:24小时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变化,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尽最大可能提高预报精准度,确保预警信息能第一时间传达到各村委会。建立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及时收集、掌握辖区内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情况、灾情险情的应急处置情况、救灾进展情况和应急处置结果等,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三)各村委会职责:各村委会必须设立防汛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在汛期发布预警后,迅速上门做好撤离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之了解撤离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各村委会要做好平时的宣传工作,上门发放资料,广泛宣传防汛防台知识和人员转移的意义。并按照应急预案和上级指令,在汛期期间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和及时统计上报灾情险情和防汛防台风各类工作信息。
八、应急响应
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村委会要按照上级要求相应启动响应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Ⅳ级应急响应:当发布蓝色预警信号时,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各村委会、施工单位立即对危房、工地临时简易房、危险厂房内的人员进行通知,要求其务必加强自我保护,必要时进行人员撤离。
Ⅲ级应急响应: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情况。按防汛抢险抗灾预案做好防汛工作。各村委会防汛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汛期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内的防汛负责人、监测人、巡查人员和协管员要加强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镇,及时采取防汛避险措施,并组织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Ⅱ级应急响应: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各村委会防汛负责人要加强组织对汛期危险区域进行巡查,危险区域内的防汛负责人、监测人、巡查人员和协管员要加强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区域内的群众,及时组织转移避让。原则上应当台风登陆或受严重影响前6小时转移完毕,若台风在夜间或凌晨登陆或严重影响的,应当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毕。
Ⅰ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号时,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避让,并组织对其他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各村委会积极做好转移避让群众的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防止已转移群众擅自回迁,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危险区域内处于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定地组织已转移群众适时回迁。
九、应急响应措施
(一)全方位传播预警信息和工作信息。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话、短信、铜锣预警等方式,发布和传播台风暴雨预警信息、防御措施要求,确保每一个防汛责任人和每一个村委会、每一户、每一人都及时了解汛情、灾情和相关防御要求,确保实现信息全覆盖。
(二)全面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应急响应启动后,镇政府及各村委会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动态,及时启动各自的应急响应和应急预案。
(三)提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各村委会负责实施本村委会的人员转移工作,具体人员转移范围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汛情、灾情实时动态情况确定,各村委会要按照预案实施人员转移。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转移人员安置采取集中、分散两种安置方式,人员转移一般先转移安置到各村委会避灾转移安置点,也可以安置到其他亲戚家。
(四)保障好受灾群众生活。各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及时安排和救灾资金及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洁净水喝、有医疗服务。特别是要加强转移安置人员的服务管理,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卫生防疫、消防隐患排查、群众安抚等工作,确保集中安置点井然有序、群众基本生活有切实保障。要对转移安置人员逐一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坚决制止灾情预警解除前,转移群众擅自返回原地居住。
十、汛后处置
镇及时收集汇总各村委会灾情,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总结,各村委会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灾情损失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抗灾行动情况。镇针对防台风救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成功经验,补强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提高防汛救灾和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