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石城财政所所长 廖汝鹏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大会提交石城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镇财政所在市财政局和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镇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严格依法理财,不断强化财政监督,财政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较好地完成本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17年全镇财政收入为72,340,269元。其中: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5,824,967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96 %,同比增收14,568,809元,增长35.31%,可比口径增收16,783,906元,增长42.99%;②政策性税收返还收入及其他专项补助收入16,515,302元,同比增收1,906,029元,增长13.05%。
2017年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1,793,720元,同比增收315,621元,增长21.35%。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收入14,295,731元,同比增收2,129,619元,增长17.5%。
3、个人所得税收入1,094,930元,同比增收334,493元,增长43,99%。
4、企业所得税收入3,193,836元,同比增收750,958元,增长30.74%。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373,810元,同比增收1,240,175元,增长39.58%。
6、房产税收入484,633元,同比增收26,989元,增长5.89%。
7、印花税收入929,886元,同比减收431,294元,下降31.68%。
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279,928元,同比增收122,333元,增长77.62%。
9、土地增值税收入13,927,763元,同比增收8,796,381元,增长171.42%。
10、车船使用税收入502,631元,同比减收20,790元,下降3.97%。
11、契税收入14,937,375元,同比增收1,293,600元,增长9.48%。
12、资源税收入10,724元,同比增收10,724元。
13、政策性税收返还收入及其他专项补助收入16,515,302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6,463,320元,新增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9,555元,专款及其他一次性补助收入9,842,427元),同比增收1,906,029元,增长13.05%。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17年全镇财政总支出67,598,315元,完成年度预算141.65 %,比上年增支15,436,055元,增长29.59%。(其中: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25,708,620元,完成年度预算88.61%,比上年增支3,652,150元,增长16.55%。②上解支出41,889,695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3,911,119元,完成预算任务91.68%,比上年增支1,953,813元,增长16.33%。
2、公共安全支出190,000元,完成预算任务190%,比上年增支40,000元,增长26.66%。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8,794元,完成预算任务151.08%,比上年增支53,081元,增长19.2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2,448元,完成预算任务132.31%,比上年增支327,675元,增长8.12%。
5、医疗卫生支出1,207,945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136.87%,比上年增支138,481元,增长12.94%。
6、农林水事务支出5,308,314元,完成预算任务120.73%,比上年增支1,533,950元,增长40.64%。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0,000元,完成预算任务29.02%,比上年增支175,150元,增长167.04%。
8、教育支出30,000元,比上年增支30,000元。
9、国防支出(征兵经费)90,000,比上年增支90,000元。
10、上解支出41,889,695元,完成预算任务226.89%,比上年增支11,783,905元,增长39.14%。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镇财政总收入72,340,269元,财政总支出67,598,315元,收支相抵。当年实际结余324.2万元。
(四)2017年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全力抓好财税收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一是高度重视财税工作,上下联动抓收入。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和主持财税工作会议,帮助查找和解决征管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全年财政工作思路,多次带领财税部门同志千方百计找门路,培税源,增税收。二是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强化财税收入征管。财税部门同心协力,扎实做好税源调查,严格执法,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国税部门设立重点税源监控台账,对重点税源实行全程跟踪,确保大宗税款的及时完整入库;地税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提高征管效率;财政部门积极协调两个税收部门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好税前引导,税中检查,税后监督。三是科学编制预算,细化预算资金安排,确保了镇、村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2、加强“非税”资金管理。我们继续深化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确保非税资金运作安全。
3、认真开展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根据廉财预[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实效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坚持以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以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为目标,以强化乡镇财政职能为手段,以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为落脚点,认真实施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在原已对所办公场所进行简单装修的基础上,新改造了一间会议室,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和开展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4、认真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根据湛江市委、廉江市委和廉江市财政局要求,我们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镇共216条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已开户210条,尚有6条未开户(其中4条村因无村长或村干部有问题无法开户,其他问题无法开户2户);已接帐210户,未接帐6户(其中账目未清理完2户,因征地问题2户,无村长2户);已建帐208户(已接帐的全部建帐),运作正常。为了规范管理,我们在市局的支持下,共分五批对全镇的各村委村务监督委员成员以及各自然村(组)长、报账员等300多人次进行培训,有力地促进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为今后做好农村“三资”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5、认真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和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①一年来,我们积极与镇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根据我镇土地确权实际情况,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基础数据报送给市财政局。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镇党政班子会议纪要要求,及时将我镇2012-2016年五年的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9,425,864元拨付到各村委会统筹使用。③积极与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将其他专项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对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进行了规范管理。2017年全年收取房屋租赁费66,776元,及时返拨给有关单位使用,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7、认真做好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为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去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强化培训。去年共组织学习培训所工作人员100多人次(含局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做好财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建立了《石城镇财政结算中心管理制度》,按制度办事,规范运作;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为民理财观念;四是创造良好工作环境,配齐办公设备;五是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以上措施,镇财政结算中心的工作更加规范,效率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8、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严肃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去年我们继续建立健全了《石城财政所岗位责任制度》、《石城财政所考勤制度》、《石城财政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石城财政所岗位值班制度》、《石城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等25个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这些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使我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9、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发挥财政参谋作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主动配合镇委、镇政府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按时按质完成挂点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按时完成镇各个时期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当好镇党委、镇政府参谋,为抓好财政收入、管好资金积极出谋献策。
二、2018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收入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廉江市对编制2018年预算的要求,我镇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廉江市和石城镇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规划引领,工业强市,城乡宜居,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作用,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 2018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 2018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拟安排63,828,000元,比上年增收8,356,865元,增长15.07%。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各主要项目拟安排如下:
⑴ 增值税(含营改增)收入18,244,000元,比上年增收2,154,549元,增长13.91%。
⑵ 个人所得税收入1,246,000元,比上年增收151,070元,增长13.80 %。
⑶ 企业所得税收入3,773,000元,比上年增收579,164元,增长 18.13%。
⑷ 土地增值税收入16,244,000元,比上年增收2,316,237元,增长 16.63%。
⑸ 资源税收入20,000元,比上年增收9,276元,增长86.50%。
⑹ 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5,008,000元,比上年增收634,190元,增长14.5%。
⑺ 房产税收入543,000元,比上年增收58,367元,增长12.04%。
⑻ 印花税收入980,000元, 比上年增收50,114元,增长5.39%。
⑼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40,000元,比上年减收139,928元,下降50%。
⑽ 车船使用税收入581,000元,比上年增收78,369元。增长15.59%。
⑾ 契税收入17,049,000元,比上年增收2,111,625元,增长14.14%。
⑿其他收入606,880元,比上年增收146,880元,增长25.17%。
2、2018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支出草案
2018年全镇一般公共财政总支出拟安排64,407,086元,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各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⑴ 公共服务支出15,551,132元,比上年增支1,640,013元(其中镇人大会议、代表履职及代表活动经费16万元),增长11.79%。
⑵ 国防兵役佂集经费支出90000元,与上年持平。
⑶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1,623元,比上年增支42,829元,增长13.03%。
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146,213元,比上年减支216,235元,下降4.96%。
⑸ 医疗卫生支出1,212,653元,比上年增支4,708元,增长 0.39%。
⑹ 城乡社区事务660,000元,比上年增支380,000元,增长135.71%。
⑺ 农林水事务支出5,896,027元,比上年增支587,713元,增长 11.07%。
⑻公共安全支出230,000元(其中公共安全生产支出20000元,与上年持平),比上年增支40,000元,增长 21.05%。
⑼教育支出30,000元,与上年持平。
⑽ 预备费支出2,481,411元。
⑾ 其他支出15,275,327元。
⑿ 上解支出18,462,700元。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着力推动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财税征管,力争在征管上有新招,收入上有较大增长。认真完成2018年的财政收入任务。
2、加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支出,确保党政机关和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以及民生需要。
3、加强资金监管,做到收入清楚,拨付有据,开支合规,手续完备。
4、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运作。
5、加强非税资金管理。
6、认真当好镇委、镇政府参谋,完成镇委、镇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8、狠抓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优良财政队伍。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实现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双促进。通过“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新风,锻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服务优的财政队伍,为财政工作提供人力支撑和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们决心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争取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为我镇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