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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1-16 15: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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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石城财政所所长  廖汝鹏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大会提交石城镇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委、镇政府和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镇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严格依法理财,不断强化财政监督,财政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较好地完成本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任务。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15年全镇财政收入为42,336,607元。其中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为35,261,861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36%,比上年增收4,196,110元,增幅13.51 %;②政策性税收返还收入及其他专项补助收入7,074,746元。

2015年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1、增值税收入(25%部分)1,448,935元,比上年增收873元,增长0.06%。

2、营业税收入12,735,934元,比上年减收415,225元,减幅3.16%。

3、个人所得税收入644,389元,减收97,867元,减幅13.19%。

4、企业所得税收入(地税)2,381,048元,比上年增收415,378元,增长21.13%。

5、企业所得税收入(国税)55,196元,比上年增收27,679元,增长100.59%。

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3,410,191元,比上年增收664,981元,增长24.22%。

7、房产税收入729,495元,比上年增收162,033元,增长28.55%。

8、印花税收入865,820元,比上年增收36,290元,增长4.37%。

9、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115,072元,比上年减收1,373元,减幅0.12%。

10、土地增值税收入4,015,067元,比上年增收135,534元,增长3.49%。

11、车船使用税收入307,086元,比上年减收58,926元,减幅16.1%。

12、契税收入7,512,109元,比上年增收3,285,214元,增长77.72%。

13、改征增值税收入41,519元,比上年增收41,519元

14、政策性税收返还收入及其他专项补助收入7,074,746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6,463,300元,新增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1,519元,专款及其他一次性补助收入569,927元),比上年减收1,072,455元,减幅13.16%。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15年全镇财政总支出38,460,120元,完成年度预算115.25%,比上年增支574,624元,增长1.52%。(其中: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17,357,004元,完成年度预算137.39%,比上年增支4,820,508元,增长38.45%。②上解支出21,103,116元)。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基本公共服务支出9,751,866元,完成预算任务204.17%,比上年增支2,256,679元,增长30.11%。

2、公共安全支出120,000元,比上年增支120,000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1,079元,完成预算任务172.69%,比上年增支47,987元,增长29.4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0,630元,完成预算任务109.9%,比上年增支742,714元,增长32.75%。

5、医疗卫生支出889,399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217.32%,比上年增支40,935元,增长4.82%。

6、农林水事务支出3,374,030元,完成预算任务138.77%,比上年增支1,612,193元,增长91.51%。

7、上解支出21,103,116元,完成预算任务101.76%,比上年减支4,245,884元,减幅16.75 %。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镇财政总收入42,336,607元,财政总支出40,477,607元,收支相抵当年实际结余1,859,000元,累计结余-5,061,244 元。

(四)2015年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1 、全力抓好财税收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一是高度重视财税工作,上下联动抓收入。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和主持财税工作会议,帮助查找和解决征管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全年财政工作思路。并且多次带领财税部门同志千方百计找门路,培税源,找税收。二是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强化财税收入征管。财税部门同心协力,扎实做好税源调查,严格执法,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国税部门设立重点税源监控台账,对重点税源实行全程跟踪,确保大宗税款的及时完整入库;地税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提高征管效率;财政部门积极协调两个税收部门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好税前引导,税中检查,税后监督。三是科学编制预算,细化预算资金安排,确保了镇、村机构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使非税收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一是强化票据管理,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二是规范收费管理,按上级要求对执收、执罚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年检,切实把好收费关,执罚的管理关,做到亮证收费,合格收费。

3、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使镇财政结算中心平稳有序地运作并使该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根据廉财预[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实效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坚持以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以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为目标,以强化乡镇财政职能为手段,以乡镇财政资金监督为落脚点,认真实施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去年已对所办公场所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并且规范了上墙内容,管理逐步走入正常化、规范化。

4、认真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镇共216条自然村(经济合作社),已开户210条,尚有6条未开户,已接账198户,并且运作正常、规范。

5、认真做好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和专项资金的拨付工作。去年,我们积极与镇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将种粮补贴的基础数依据按时报送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发放给农户13569户,资金4,451,975元。同时,我们也积极与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将专项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

6、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对全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进行了规范管理。2015年全年收取房屋租赁费138,598元,并及时返拨给有关单位使用,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

7、认真做好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为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去年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强化培训。去年来共组织学习培训本所工作人员100多人次(含局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做好财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建立了《石城镇财政结算中心管理制度》,按制度办事,规范运作;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为民理财观念;四是创造良好工作环境,配齐办公设备;五是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以上措施,镇财政结算中心的工作更加规范,效率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8、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严肃组织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去年下半年我们相继建立健全了《石城财政所岗位责任制度》《石城财政所考勤制度》《石城财政所班子成员制度》《石城财政所岗位值班制度》《石城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等25个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这些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使我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更好地把工作做好。

9、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发挥财政参谋作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主动配合镇委、镇政府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按时按质完成挂点村委的各项工作;二是按时完成镇各个时期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当好镇党委、镇政府参谋,为抓好财政收入,管好资金,积极出谋献策。

 

二、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收入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廉江市对编制2016年预算的要求,我镇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规范债务管理,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依法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继续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全镇各项工作和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以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 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1、 2016年公共财政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全镇财政收入拟安排48,118,568元,比上年增收 5,781,962元,增长13.66%。其中:公共财政收入拟安排41,226,468元,比上年增收5,964,607元,增长 16.92%;政策性税收返还收入及其他专项补助收入6,892,100元。公共财政收入各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⑴ 增值税收入1,814,364元,比上年增收365,429元,增长25.22%。

⑵ 营业税收入16,307,364元,比上年增收3,571,430元,增长28.04%。

⑶ 个人所得税收入920,452元,比上年增收276,063元,增长42.84 %。

⑷ 企业所得税收入2,467,848元,比上年增收31,604元,增长 1.3%。

⑸ 土地增值税收入4,810,580元,比上年增收795,513元,增长 19.81%。

⑹ 资源税收入20,000元,比上年增收20,000元。

⑺ 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804,048元,比上年增收1,393,857元,增长40.87%。

⑻ 房产税收入1,203,700元,比上年增收474,205元,增长65%。

⑼ 印花税收入1,028,580元, 比上年增收162,760元,增长18.8%。

⑽ 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1,484,336元,比上年增收369,264元,增幅33.12 %。

⑾ 车船使用税收入553,840元,比上年增收246,754元。增长80.35%。

⑿ 契税收入5,811,356元,比上年减收1,700,753元,减幅22.64%。

2、2016年全镇公共财政支出草案

2016年财政总支出拟安排48,083,088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支出 25,560,388元;上解支出22,522,700 元。公共财政支出各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⑴ 公共服务支出13,254,406元,比上年增支3,502,540元,增长35.92%。

⑵ 国防兵役佂集费支出12,000元,比上年增支12,000元。

⑶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7,584元,比上年减支53,495元,减幅 25.34%。

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235,446元,比上年增支224,816元,增长7.47 %。

⑸ 医疗卫生支出726,116元,比上年减支163,283元,减幅 18.36%。

⑹ 城乡社区事务1,800,000元,比上年增支1,800,000元。

⑺ 农林水事务支出4,344,536元,比上年增支970,506元,增长28.76%。

⑻公共安全支出100,000元,比上年减支20,000元,减幅 16.67%。

⑼预备费支出555,300元,比上年增支555,300元。

⑽ 其他支出1,375,000元,比上年增支1,375,000元。

三、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全面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

1、抓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积极配合镇委、镇政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以碧桂园落户我镇、规划建设东环大道以及汕湛高速建设为契机,引进一批企业或非公经济落户我镇,进一步巩固现有财源,培植新兴财源,促进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

2、依法严征细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又好又快。按照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我镇财政收入增长又好又快。

3、强化支出管理,确保党政机关和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以及民生需要,维护社会和人心稳定。

4、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规范管理非税收入。

5、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各项配套工作,加强对种粮直补和种粮农资综合补贴的管理,做好其他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

6、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7、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运作。

8、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做到收入清楚,拨付有据,开支合理,手续完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继续解放思想,坚定信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规范管理,扎实工作,以更加强有力的执行力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镇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