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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平镇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03-23 1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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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廉江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规定,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1.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党政办主任担任,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信息公开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并且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

2.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镇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3.我镇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年终考核项目之一。

4.认真开展各项宣传工作,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特派办公室同志参加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回来后对其他干部职工进行培训,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

5.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完成并向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

二、网站建设与管理

1. 对于信息的发布我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一是通过青平镇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电视与平面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档案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2.我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精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明确了编制目的、入编范围、目录更新、目录索引、公开目录等事项,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流程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3.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才能对外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

4.我镇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在镇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5.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当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时,及时进行沟通、确认,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一致。

6.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主动公布咨询、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

7.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追究制度。

三、工作落实情况。

1.按照要求规范了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

2.根据《条例》规定,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3.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保密审查。

4.做到了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

5.主动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6.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

7.结合我镇的实际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公众所需资料查阅,切实方便群众。

8.利用电子文档和书面文件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以公布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布政府信息。

9.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活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繁重,信息公开偶尔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措施。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青平镇党政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