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农药使用朋友们:
你们好!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投入品,农药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于2017年6月1日实施,该条例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否则,对单位处以5万元到10万元、对个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禁用农药、限制农药使用在限制作物上、违规使用农药对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要追究农药使用者的刑事责任。为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现提出几点要求:
一、严格按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必须按照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要求停止使用药。
二、剧毒高毒农药严禁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严禁使用禁用农药;限制使用农药严禁用于限制使用作物上。
三、自觉拒绝农药经营者不按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推荐使用农药。
四、不按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由农药使用者自行负责。
五、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要建立农药使用记录。
廉江市农业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