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编码
2.事项名称
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核发
5.事权级别
县(区、市)级及以下
6.办理依据
(1)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09号)
(2)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农函[2006]605号)
?(3)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农[2007]1号)
(4)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快发展集体经济的决定》湛发[2009]2号。
(5)《廉江市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快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方案》
7.主管部门
廉江市农业局
8.办事对象
全市各镇(街)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即: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9.办理条件
经过法律程序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必须申请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各个环节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1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的单位在网上提交材料;
(2)市委组织部基层办、市农业局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市农业局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并打印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证明书上盖上农业局和市人民政府印章;
(4)申请单位派人到农业局领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