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农业厅、湛江市农业局关于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要求,现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和规划
根据湛江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湛江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工作的通知》(湛农通〔2018〕104号),我局结合各镇(街道)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实际使用农药需要,制定了廉江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见附件)上报湛江市农业局,一并上报省农业厅。
二、申报时间
按照省农业厅通知的要求,自2018年6月13日起省农业厅开始受理湛江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的经营许可申请,请我市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及时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东省农业厅→农药经营许可审批服务事项(http://www.gdbs.gov.cn/portal/guide/00693990801012140002440000.html)按相关办事指南和流程进行申办,受理满额后即停止接受申请。
三、申报方式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2.注册账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申请通过核准后,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快递至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邮编:510500,收件单位: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四、受理原则
由于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有限,本次申报以申请顺序编号,按照编号先后顺序进行材料审查,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重新提交材料需要重新编号;材料齐全,按照编号顺序先后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廉江市农业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