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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廉江市畜牧兽医局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4-13 1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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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是主管畜牧兽医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参与研究制订全市畜牧业发展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主管引进新技术,新良种的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2、指导和协调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各基层兽医站;负责畜禽防疫、兽医卫生监督、兽医兽药药证,饲料牧草生产工作;3、负责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检查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廉江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3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2个预算单位(其中为廉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21个乡镇基层畜牧兽医站)。


第二部分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总收入 1954.3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54.3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876.4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8.06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2.事业收入77.9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67万元,下降26.20%。主要原因:本年度取消检疫收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总支出1954.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954.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65万元,增长18.67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  农林水支出 1238.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其它农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5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7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76.4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8.06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廉江市畜牧兽医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87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6.4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8.06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廉江市畜牧兽医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廉江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万元,完成预算9.8万元的 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3.5 万元,完成预算3.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6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36.84%。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5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2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执法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执法用车。

2.公务接待费支出 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领导莅临我局进行检查、指导性工作的招待性费用。2016年,局发生国内接待 86次,接待人数共 1152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领导莅临我局进行检查、指导性工作的招待性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增长0.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XX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6.42万元。2016年我单位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相适应制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大额的重点项目支出,在合法依程、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及时高效地做好支出工作,力争完成2016年整体支出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现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用于补助正常业务资金的不足。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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