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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遴选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29 1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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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四批)的通知》(粤财农〔2023〕125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83号)《廉江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我市计划举办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农技推广队伍素质。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教育培训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遴选廉江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培训形式。举办廉江市基层农技人员异地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我市农业系统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包括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

  (二)培训时间:培训为期6天48学时(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三)培训内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政策与法律法规、现代农业创新成果转化、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广、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应用、农业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广、种养技术指导观摩、数字农业(电商网红)培训、农技推广电子档案构建等。

  (四)资金安排。培训资金28万元,培训基层农技人员约90人(人均约3000元,以实际参加培训人数结算),包括师资、教材、场地、食宿、交通、参观交流、资料印刷、培训资料归档等培训全过程各环节开支。

  二、申报条件

  (一)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强的农业科研、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拥有丰富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按照要求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保障措施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专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基地(包含合作),有专职人员采集、整理材料,具有做好课件、影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中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六)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相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资入库率要达90%以上;

  (七)熟悉基层农技推广培训特点,愿意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八)对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申报单位法人登记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办学资格或技能培训资质扫描件(或复印件)、师资力量及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承担过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及农民培训的证明材料(培训合同、培训照片及培训台账等),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机构办学条件相关材料(培训场所、现场教学基地照片资料,专职财务情况)(所有相关材料评审通过后需出示原件)。

  四、遴选程序

  1.具备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按照通告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交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

  2.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培训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签订培训合同。

  联系人:林生

  地  址:广东省廉江市建设大道6号

  联系电话:0759-6689715

  电子邮箱:katq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