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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廉江市湛江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10 22: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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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推动廉江市湛江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工作,根据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建设需要,按照市政府领导意见,拟按程序遴选、新增1家农业经营主体为廉江市湛江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及要求

  注册地在廉江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与项目主导产业相关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企业不存在涉黑涉恶、恶意拖欠工资等情形;企业不能为“三无空壳公司”;企业不存在资产运行不良情况(如资不抵债、资产负债率高于65%)等情形,确需引进的子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65%的,需要总公司提供投资或担保等证明材料。

  产业园实施主体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产业园申报截止时间之前。

  能满足项目所需用地。

  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根据省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施主体需配套所申请省级财政资金金额3倍或以上的自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为400.00万元财政资金(含100万元以折股量化投入资金,不列入引导放大作用计算范围),自筹资金投入为927.00万元。

  二、财政资金支持方向

  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省规定的鼓励清单范围(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及折股量化、品牌宣传与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贷款贴息等方面);不能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楼阁、停车场、路灯,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编制规划或可研报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咨询等管理费用支出及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17:30止,所有符合遴选条件的主体均可到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报名。

  (二)申报方式

  有意愿的企业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以申请书的形式书面向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评审遴选。

  四、其他

  申报廉江市湛江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补助项目、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廉江市农业农村局生产发展计划股

  (二)联系人及电话:曾霖宇,0759-668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