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廉财农〔2023〕55号)文件,廉江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分配10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湛江市廉江市水稻生产补助项目。为做好我市湛江市廉江市水稻生产补助项目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二、补贴对象
2023年湛江市廉江市水稻生产补助项目补贴对象为在廉江市辖区内土地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包括100亩,下同)同时满足2023年全部种植两造水稻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对于开展水稻耕种收全程托管的个人和组织,按照“谁实际种植两造水稻,补贴谁”的原则,补贴给实际种植一方。
不列入补贴范围的几种情形:1.与其他作物间套种的;2.实行种养结合以养殖为主的;3.农户之间联合申报的;4.农户之间自发进行土地流转未订立合同或合同未经过镇(街道)鉴证的;5.存在同一地块以不同主体名义重复申报的;6.垦造水田。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主申报制,镇街要充分宣传发动,由村委会统一组织本村2023年种植100亩以上(包括100亩,下同)同时满足2023年全部种植两造水稻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水稻生产经营主体如实申报,申报面积由村委会统一登记、实地核查、汇总、公示、盖章确认后,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早稻、晚稻都必须实地核查确认并用水印相机/工程相机拍照存档)
2.镇级复核、审核后汇总上报。由镇政府(街道办)组织人员对申报对象两造水稻种植面积进行复核,实地踏勘水稻种植现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收集汇总各村委提交的申报补贴对象材料(包括水稻生产经营主体姓名或单位名称、种植面积、种植地点、承包合同等内容),审核无误后,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申报补贴面积,一式3份,1份镇政府(街道办)保留存档,2份上报廉江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是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补贴标准、资金使用方式
廉江市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分配100万元用于实施2023年湛江市廉江市水稻生产补助项目,每亩补助按补助资金总额及全市符合条件实际完成两造水稻面积计算平均数为标准进行发放。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所需设备、物资和技术培训等。
五、绩效目标
各镇(街道)必须完成2023年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六、资金发放
1.公示。镇(街道)根据补贴标准填写补贴资金发放公示表,将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打印张贴到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处公示,并拍照保存。
2.申请资金拨付。镇政府(街道办)签名盖章后,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资料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向廉江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面积汇总表、资金发放表、公示图片等。
3.资金拨付。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一卡(折)通”账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人员落实、实地核查把关、补贴对象公示、宣传发动和解释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2023年湛江市廉江市水稻生产补助项目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工作。要通过村广播、标语等传统形式与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2023年湛江市廉江市水稻生产补助项目的意义、政策措施,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为项目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做好核实、公示工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对种植大户及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合同进行认真核实及做好扶持名单公示,防止出现重复申报的现象。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
(四)做好项目总结。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各镇(街道)在11月24日前将此项补贴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廉江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