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4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3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70号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我市土壤耕地酸化实际,通过自愿申报,竞争选择方式,遴选种植粮食、蔬菜等作物的26个实施主体,总面积2.02万亩,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15日至9月22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廉江市农业农村局基本农田建设股反映。联系电话:0759-6683132,电子邮箱:lj6683132@163.com
联系人:全正雄 黄爱 谢恩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5日
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
(土壤酸化耕地治理)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资金来源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农业绿色发展理念,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引领,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藏粮于技、藏粮于地。廉江市是广东省产粮大县之一,廉江市2019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6.19万亩,全年粮食产量42.5万吨。由于我市耕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近三四十年随着单产不断提高化肥用量增加,土壤耕地酸化严重,根据2018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全市耕地173样点pH值平均5.131,PH5.5以下样点137个,占比79.2%,2018年来我市耕地酸化土壤治理示范5万多亩,实施效果明显,土壤耕地酸化治理对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起到关键作用,项目目标效果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4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3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70号相关要求,我市是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县,利用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0万元,建立治理示范区面积2万亩以上,施用调理剂技术模式(其中设立1个连片1000亩以上石灰质酸化耕地改良试验示范区,亩施熟石灰273公斤,在翻地前将熟石灰均匀撒在土壤表面,用农机具进行翻耕或通过加挂漏斗进行机械化施用)进行酸化土壤治理,树立标志牌,设立效果监测点和田间试验。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区土壤pH值提高0.1个单位以上,有效缓解耕地土壤酸化程度。
二、绩效目标
耕地酸化土壤治理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为目标,以土壤耕地酸化治理重点,通过采取增施土壤调理剂和熟石灰等技术措施,集成推广调酸控酸等土壤改良综合技术模式,建立2万亩以上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示范区,有效缓解示范区耕地土壤酸化程度,项目区土壤pH值提高0.1个单位以上,有效缓解耕地土壤酸化程度,稳步提升耕地质量。
三、建设内容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143号要求,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0万元,建立施用调理剂技术模式2万亩以上(其中设立1个连片1000亩以上石灰质酸化耕地改良试验示范区,亩施熟石灰273公斤,在翻地前将熟石灰均匀撒在土壤表面,用农机具进行翻耕或通过加挂漏斗进行机械化施用)进行酸化土壤治理,树立标志牌2个(土壤调理剂和石灰质酸化耕地改良试验示范区各树立1个),树立标志牌2个。开展效果监测和田间试验,以土壤主要养分变化作为主要评价指标,设立20个效果监测点(每1000亩设1个,坐标定位)和开展土壤酸化治理田间试验1个,跟踪示范效果,开展效果评价。调査了解项目实施前、后土壤养分(有机质、pH、全氮、全钾、全磷、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理化性状(容重、阳离子交换量)等变化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将监测结果报送省耕地肥料总站。
四、实施区域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143号要求,针对我市土壤酸化情况,在2020年度高标准高农田建设项目镇耕地水稻土实施,通过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方式,遴选粮食、蔬菜种植面积200亩以上酸化治理示范实施主体,总面积2.02万亩。
廉江市2020年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单位
五、资金使用计划
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土壤调理剂、技术培训、项目监测、效果评估、标志牌制作、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等。购买土壤调理剂投入资金160万元;购买熟石灰,投入资金20万元;技术宣传、培训、项目监测、效果评估、技术指导服务、标志牌制作等共投入资金20万元。
资金使用计划
六、补助标准、对象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
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建立施用调理剂技术模式1.92万亩,亩均补助98.9元,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土壤调理剂、熟石灰物化补助180万元,开展技术宣传、培训补助4万元,技术指导服务补助1万元,效果监测点20个补助10万元,田间试验1个补助2万元,效果评估补助1万元,标志牌制作2个补助2万元。
(二)补助对象
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对象主要为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实施项目任务的各个单位(包括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和个人
(三)补助方式
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酸性士壤调理剂和石灰质产品分发到实施主体和农民。可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社会组织集中连片实施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实施主体和农民负责将补贴物资落实到田。
七、进度安排
为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根据我市农时季节实际,按照以下进度安排推进项目实施。
(一)7-8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建设任务技术模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通过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方式,遴选粮食、蔬菜种植面积200亩以上酸化治理示范实施主体,完成县级项目细化实施方案。
(二)9-11月组织项目补贴物资政府采购、完成项目区效果监测点布设及实施前土壤样本取样分析等。
(三)12-2021年1月将补贴物资造册登记、发放到实施主体,种植大户,开展技术培训,项目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到项目区技术指导,确保物资和技术到田。
(四)2021年2月编写项目年度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10月完成效果监测点实施后土壤样本取样分析,撰写实施效果技术报告。
八、保障措施
按照“部级把方向,省级创机制,地市抓督导,县级抓落实”的总体要求,采取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方式,构建共同推进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的工作机制,本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廉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廉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工作站负责具体实施,并落实以下组织保障及监督措施。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各地、各单位相关事宜,听取各地各单位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情况汇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和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农业农村局分管土肥工作副局长任主任。成员有农业农村局基本农田建设股、土肥工作站,廉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相关人员,负责整个工作的方案制定、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2、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农业农村局成立“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技术小组和实施小组”。由局机关及下属站所抽员组成,直接参与,实施小组分为:宣传培训组、试验示范组、检验测试组、野外实施组、技术开发组。将项目任务逐一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项目负责人及任务分工
3、根据省农业厅制定的全省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定试验示范、效果监测、模式探索的技术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补助物资的政府采购和质量监管,监督补助物资发放,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土壤改良培肥技术落实到田。
4、严格招标采购。在招标土壤调理剂和熟石灰等补助物资中,要严格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招标确定项目所需补助物资的生产企业、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并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5、规范物资发放。土壤调理剂和熟石灰等供货企业将补助物资运送到项目区后,对物资进行抽样和验收,并协调有关单位,将物资发放到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手中。并登记造册,接受群众监督,并将相关的工作过程以照片方式存档备查。
6、加强培训示范。为保障本项目的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抽调得力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对镇、村农技员、农民进行培训。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派出技术人员深入镇、村第一线,开展指导工作。
7、严格资金管理。本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2号)要求进行管理,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项目任务要求,细化资金使用,指导和监管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行为,及时为项目实施做好报账并足额支付到位,加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