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3)统筹制定辖区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4)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推进本镇数字政府及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5)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圩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文明创建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6)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7)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8)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9)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执行,统筹本镇财政工作;(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11)负责辖区国防动员相关工作;(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下设11个党政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划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7个,包括部本级和下属6个预算单位,下属单位分别是:良垌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良垌镇融媒体服务中心、良垌镇文化站、良垌镇殡仪服务站、良垌镇林业站、良垌镇水利管理所。
第三部分: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总收入3165.6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65.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3.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02.57万元,下降28%,主要变动情况:行政运行收入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5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变动情况: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8.其他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年度总支出3165.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165.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65.6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02.57万元,下降28%,主要变动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165.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3.2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02.57万元,下降28%,主要变动情况:行政运行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5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变动情况: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65.6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5.6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45万元,增长--(基数为0,不可比),主要变动情况: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廉江市良垌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1.35万元的98%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45万元,下降6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8 万元,完成预算9.8万元的98%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30万元,下降6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98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完成预算9.8万元的98%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30万元,下降6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55 万元的11.6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3%。
2022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2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 上年决算数的主要情况:本单位今年没有购置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8万元,占86% ;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占14%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58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接待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4次,接待人数共312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本单位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9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3.93万元,下降55%。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办公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 共有车辆4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组织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下属单位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6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预算数3165.69万元,执行数316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完成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工作目标。
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今年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3165.69万元,执行数316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效益主要是:完成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工作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1、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制度还需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节仍需优化,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但随着绩效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和探索,制度和工作流程需要作出相应的完善和补充。2、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由于专业性的培训较少,导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不熟悉,完成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质量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是:1、完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优化工作流程,采用便捷高效的实施细则和业务规范。2、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加强相关人员对预算绩效工作的认识,提高相关人员对预算绩效工作的业务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