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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注销我市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企业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31 17: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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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我局对已经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依法开展了监督检查。经实地检查,发现廉江市石城宝驾汽车服务中心等27家机动车维修业户(详见附件)已不满足二、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或已停止经营,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等规定,现拟将廉江市石城宝驾汽车服务中心等27家机动车维修业户的备案依法注销。

  公示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廉江市交通运输局综运股反映,联系人:方倩,电话:6603103。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1日

       

       附件:2025年7月注销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