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寮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镇属各部门:
鉴于人员变动,为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现决定调整和寮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
长:黄锦春镇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陈冠华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陈乃沛
综合治理办主任
温昌彦 公共服务办副主任
成
员:毛元和
人社所所长
罗 照 派出所所长
赖铭杰 司法所负责人
陈新红
公共服务办工作人员
调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人社所,由毛元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