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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9-03-29 04: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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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江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2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廉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lian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班子与分工



    主要包括:正、副局长分工。



    (二)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局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三)局文件



    主要包括:1.局发出的通知、意见、通告、公告、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下行文(密件除外);2.局办公室发出的通知、意见等文件(密件除外)。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局规划、各项重大环保工作规划;环保工作报告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环保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环保年度工作报告》中确定需督办的各项工作;重点环保治理工程的实施情况;局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局工作动态;重大的决策和出台的措施规定或其他事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环保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等。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环保工作情况统计报告;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等。



    (七)政务动态



    主要包括:单位会议和局领导同志出席的内事、外事活动信息(新闻通稿)等。



    (八)为民办实事项目



    主要包括: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条件、程序、时限、要求、收费、投诉渠道;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收费咨询。



    (九)其他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政府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廉江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廉江市政府网站或廉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站为廉江市政府网站(http://lianjia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局公开的信息;



    3.本机关在本地的行政服务中心以及主要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有信息公开栏和电子触摸屏,主动公开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东省廉江市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请修改后使用。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廉江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与宣教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



    邮政编码:524400



    办公时间: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6679012  传真:0759-6689797



    电子邮箱:605142368@qq.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9-6679012,办公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邮政编码:524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廉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二:廉江市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