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以及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5年度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市环境宣进教与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廉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安排市环境宣教与信息中心专人负责廉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廉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环境信息。2、在本局门户网站,通过公开栏公开本市环境保护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4、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设置环保办事流程。5、在市环境监察大队和排污收费服务所显著位置,公开环境监察和收费办事流程和工作职责。6、在市环境监测站在显著位置,公开环境监测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7、在财务室公开财务工作情况。8、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通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及地方性环境法规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条。其中,概况信息4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法规公文信息54条、工作动态信息65条、环境监察信息2条,环境监测信息16条、行政许可信息102条,其他信息(含环境质量报告)24条。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尚不够主动积极,有待加强等问题。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重点水源监督监测结果、环境执法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各部门形成信息及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廉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