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110千伏飞鼠田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含现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8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
湛江110千伏飞鼠田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含现在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廉江市石城镇飞鼠田村委马兰山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电力工程勘察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1934平方米。110千伏飞鼠田站前期工程已经于80年代建成并投产,站内现有1台容量为50MVA主变,拟扩建1台容量为50MVA主变。由于原工程于80年代建成并投产,尚未办理环评手续,采取以新代老的方式,本次评价以2台主变(50+50)MVA的规模进行评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值班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浇灌,不外排;项目没有废气产生;项目变压器噪声通过变电站围墙等措施隔间降噪;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抹油布属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通过对设备采取屏蔽、设置绿化带、围墙等措施减少电气设备工频电磁场对环境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