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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17 19: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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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

5.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廉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1.局门户网站;2.市政府门户网站“征集调查专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

【监督渠道】通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门户网站交流平台(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hjbhj/index.html),电话(0759-668979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具体股室)

一级

二级

1

机关简介

机构职能

机构主要职责

办公室

2

领导分工

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主要负责工作

办公室

3

政务动态

本局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及图片新闻。

办公室

4

财政预

决算

年度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及直属单位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办公室

5

政务服务

实事清单列表

实施目录及各事项(含子项)基本信息、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事结果、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信息、服务信息、咨询投诉.

办公室

6

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设置审核、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信息。

行政审批于环境监测辐射股

7

行政强制

对污染性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综合执法大队

8

行政处罚

对污染性企业做出处罚决定并公示

综合执法大队

9

互动交流

领导信箱

解答群众的咨询

办公室

10

业务咨询

咨询系统转来的咨询、建议。

办公室

11

业务投诉

处理由12345投诉

综合执法大队

12

违纪举报

接收处理违纪违规举报

综合执法大队

13

公示公告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所有国控、省控、市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时监测数据及其他应该向社会公众发布大气环境信息。

2、公布江河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其他应该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水环境信息。

3、固体废物管理、核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管理有关信息。

4、每年环境状况公告。

廉江市环境监测站

大气固废土壤股

水与海洋生态股

14

政策法规

规范性

文件

对上级部门制定的及本局制定的各种政策解读。

政策法规股

15

相关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