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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唇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2-16 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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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印发《河唇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现将《河唇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5日


河唇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扛起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的政治责任。要充分认清新时期我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火灾防控扑救的各项工作,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时间

  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

  1、按照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制定落实方案(内容包括工作分工、宣传发动、具体措施、监督检查、执法巡查、应急处置等)。

  2、镇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村(居)两委班子、镇机关、厂矿企业、林地林木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重点部署。

  3、与村(居)委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责任条款要对标市有关要求,内容要实,标准要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指导村委与村小组、林地经营者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

  4、落实镇干部、镇领导驻挂点村的责任制。制定驻挂点责任人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

  5、建立健全本级森林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指导村落实森林防灭火村规民约制度,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长效机制。制定出台野外农事生产安全用火规定,制定村审批制度,要体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理念。

  6、探索实行山长制,制定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方案,层层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和每个责任人,制作任务责任清单。

  7、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落实预防、宣传、管理、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制度。

  8、高火险期要严格执行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主要路口设卡检查,加强巡山密度,严格执法。

  9、根据我市制定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好森林防灭火宣传,做到社区、农村、学校、工厂、企业全覆盖。

  (1)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所辖村(居)委会村(居)务公开栏要开设一个固定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专栏,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内容,向群众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

  (2)镇及其所辖村(居)分别要在入镇主要过境公路路口、入村主要路口醒目处至少竖立一块大型固定的永久性宣传牌。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学校开展“六个一活动”,厂矿企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纳入党建活动内容宣传教育,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宣传发动,利用集市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森林防灭火意识。

  (4)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示范,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政策法规,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做到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以点带面、家喻户晓,全面开花,不断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10、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重点对辖区林区内的坟头、庙宇、造林户、林区厂矿、油(矿)站、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电力线路、石油天然气站、垃圾焚烧场以及森林旅游区开展隐患排查,逐一登记在册,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11、镇制定出台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加强森林防灭火区外野外经批准的农事生产用火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对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开展现场执法,及时依法处理,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

  12、依法依规制定出台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特别是重点时期对智障、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特别管理方案,指导村(居)两委具体实施。

  13、建立健全专职护林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山头地块划片细分、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管护责任区分布图挂起上墙对应责任护林员和监管责任人。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护林员进行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严格专职护林员管理与考核,确保巡山护林落到实处。

  14、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其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有一人在岗带班。督促镇、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抓落实,检查护林员的巡护情况。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维护或补充扑火装备器材。

  15、完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强化专业和体能训练,组织技能培训,形成战斗力。指导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修订应急处置办法,内容要实,程序简单,操作性强。

  16、接到森林火灾情况报告时,立即调动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赶赴现场,镇森林防灭火值班领导要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火情发展态势,预计1小时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山火,应立即报告上级防火部门,并请求支援。

  (二)村(居)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

  1、制定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提纲包括宣传发动、责任分工、火源管理措施、值班值勤、巡护监督、应急队伍等)。

  2、村党(总)支部书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村“两委”干部、镇驻队干部、中共党员、村民代表参加。

  3、村委与村民小组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村委要落实村小组长与农户、党员包户具体责任,护林员考评责任。将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林地、林木所有权责任人。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划定责任区,实行网格化管理。

  4、根据村民自治法,制定具有约束力森林防灭火村规民约,教育村民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建设美丽家园的贡献者。

  5、按照镇政府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好森林防灭火宣传。

  (1)做好《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教育,使条例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组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实行森林防灭火包户制,具体到户、到人,并张榜公布,与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承诺书。

  (2)倡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遵守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祭祀活动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点烛。

  (3)村(居)要在入村主要路口醒目处、村(居)休闲漫道至少竖立一条大型固定的永久性宣传标语。

  (4)利用村高音喇叭、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媒体和村宣传栏宣传森林防灭火规定、禁火令、山火避险常识、典型案例等。

  (5)发挥党员,特别是村(居)老一辈党员同志以及乡贤、归国华侨、村(居)籍大学生、志愿者等先进群体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以点带面、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灭火意识。

  6、开展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对辖区内所有坟墓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签订扫墓防火安全承诺书,遇祭祀期登门宣传教育。

  7、制定野外农事生产用火管理制度,对林区以外的用火建立审批制度,按照安全用火规范由村委会执行审批。

  8、执行镇政府制定的森林特别防护期,特别是今冬明春重点时期对智障、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的特别管理方案。

  9、制定村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村级应急队伍,配备基本扑救工具,组织技能培训,形成处置初发火的能力。

  10、村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机制,落实预防、宣传、管理、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制度。相邻村交界处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协助扑救。

  11、接报本村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村支书或村主任应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赶赴森林火灾发生地点,抓住初发火小的时机,迅速组织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并迅速研判火情发展趋势,半小时内无法扑灭的山火立即向镇报告或请求支援。

  12、发生森林火灾所在的村委会负责火场看守工作,特殊情况可另由火灾现场指挥部指定看守单位。看守单位需按要求将火场看守清理责任分段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山头地块,认真守候,全力组织人员携带锄头、铁锹、打火把等灭火工具沿火烧迹地全面打扫清理,发现有复燃苗头及时扑灭清理,确保不发生复燃。安全火场移交后,凡因看守清理火场责任不落实导致返火的,一律倒查追究责任。

  13、严禁动员和组织中小学生、孕妇、老人和残疾人员上山扑救山火。

  四、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一)各地接到火情报告,第一时间通报森林公安或地方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侦查,快速侦破(扑救森林火灾不抽派公安警力维持秩序,保证其有足够警力侦破火案,有利快速破案)。

  (二)镇党委、政府组织督查组深入到基层、到一线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督查,对各村、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弄虚作假、瞒报火情等失职、渎职行为,实施问责;对森林火灾多发,或造成重大损失与影响,或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或扑救山火指挥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在今冬明春期间,镇将对森林火灾频发,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1-2个村委会森林防灭火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对引发森林火灾地属生态公益林的,由村或村民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逐级上报停发第二年度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停发资金调整为村的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

  (五)对引发森林火灾地属商品林的,由镇林业主管部门停止该村林木采伐额度的申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