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发改价格〔2018〕4号
转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廉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18〕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5.60元/立方米调整为4.80元/立方米。
二、参照毗邻县(市)调整价格的做法,对调整价格前已购买天然气的价格差额不予退补。
三、本次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标准从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四、请你司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湛发改价格〔2018〕4号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