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调整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规定,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实行调价听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的程序,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有关规定,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召开调整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湛江丽波酒店宴会中心三楼丽景厅
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部门参加人(8人):
(二)专家参加人(1人):
(三)社会组织(1人):
(四)经营者参加人(5人):
(五)消费者参加人(15人):
三、听证人名单
刘敬梅、符远、张拯、唐上廉。
四、相关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
(三)《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四)《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
(五)《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22〕384号)
(六)《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价〔2013〕112号)
(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粤发改规〔2024〕3号)
五、2020年10月-2023年9月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结论
(一)2020年10月-2021年9月,账面环卫保洁成本53,630,415.88元,核减20,788,157.84元,核定32,842,258.04元。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4,904,490.50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37,746,748.54元,城区入厂垃圾量75,453.70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500.26元/吨。
(二)2021年10月-2022年9月,账面环卫保洁成本50,896,958.76元,核减10,439,995.62元,核定40,456,963.14元。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4,229,070.30 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44,686,033.44元,城区入厂垃圾量65,062.62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686.82元/吨。
(三)2022年10月-2023年9月,账面环卫保洁成本58,416,945.03元,核减1,953,096.15元,核定56,463,848.88元。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6,495,260.20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62,959,109.08元,城区入厂垃圾量99,927.08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630.05元/吨。
(四)2020年10月-2023年9月,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145,391,891.06元,城区入厂垃圾量合计240,443.40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三年平均单价604.68元/吨。
根据《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从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期投产后,垃圾处理费由65元/吨调整为78元/吨。按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焚烧厂城区入厂垃圾99,927.08吨估算,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将会增加1,299,052.04元,达到7,794,312.24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将会增至64,258,161.12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将会增至643.05元/吨,城区生活垃圾处理三年平均单价将会增至610.09元/吨。
六、拟调整征收标准及范围
此次调整幅度基本在25%-50%范围。尚未列入以上征收范围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收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尚未清扫到的街道(含规划控制区、村庄),暂不收取垃圾处理费,待服务到位后再收取。
七、优惠办法:低保户、五保户、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户、残疾人员、优抚军人(凭民政部门、残联部门、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理免征手续)。
八、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拟从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