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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调整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0-16 17: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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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调整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规定,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实行调价听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的程序,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有关规定,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召开调整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湛江丽波酒店宴会中心三楼丽景厅

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部门参加人(8人):

序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备注

1

黄钦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

常委会委员、财经工委主任


2

廖锡陆

廉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主任


序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备注

3

陈振玲

廉江市政协社会和外事委

副主任


4

吴奇润

廉江市政协办公室

办事员


5

常静雯

中共廉江市委宣传部

网信室副主任


6

揭育寿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股长


7

苏仁培

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事员


8

陈石

廉江市财政局

科员


(二)专家参加人(1人):

序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备注

1

何志强

廉江市建筑设计院

党支部书记、技术负责人


(三)社会组织(1人):

序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备注

1

李向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负责人


(四)经营者参加人(5人):

序号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备注

1

梁晓宏

廉江市罗二酒店

行政总监


2

陈武涛

廉江市永福超市

总经理


3

郭树东

廉江市粤兴贸易公司

董事长


4

杨福军

湛江聚财食品有限公司

总经理


5

韩星佑

廉江市阿木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五)消费者参加人(15人):

序号

工作单位

职务

备注

1

梁爱清

廉江市第三中学

校长


2

黄致远

罗州街道黄村社区

书记


3

揭育省

廉江市城北街道永兴社区

支部委员


4

麦碧茵

廉江市东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主管


5

欧悦东

中国移动廉江分公司

副总经理


6

庞立聪

廉江市农贸中心

经理


7

邓秋伟

广东健之宝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8

黎秀艳

个体



9

郑卫

个体



10

张家信



 

三、听证人名单

刘敬梅、符远、张拯、唐上廉。 

四、相关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

(三)《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四)《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

(五)《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22〕384号)

(六)《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价〔2013〕112号)

(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粤发改规〔2024〕3号)

五、2020年10月-2023年9月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结论

(一)2020年10月-2021年9月,账面环卫保洁成本53,630,415.88元,核减20,788,157.84元,核定32,842,258.04元。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4,904,490.50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37,746,748.54元,城区入厂垃圾量75,453.70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500.26元/吨。

(二)2021年10月-2022年9月,账面环卫保洁成本50,896,958.76元,核减10,439,995.62元,核定40,456,963.14元。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4,229,070.30 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44,686,033.44元,城区入厂垃圾量65,062.62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686.82元/吨。

(三)2022年10月-2023年9月,账面环卫保洁成本58,416,945.03元,核减1,953,096.15元,核定56,463,848.88元。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6,495,260.20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62,959,109.08元,城区入厂垃圾量99,927.08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630.05元/吨。

(四)2020年10月-2023年9月,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合计145,391,891.06元,城区入厂垃圾量合计240,443.40吨,计算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三年平均单价604.68元/吨。

根据《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从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期投产后,垃圾处理费由65元/吨调整为78元/吨。按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焚烧厂城区入厂垃圾99,927.08吨估算,焚烧厂城区垃圾处理费将会增加1,299,052.04元,达到7,794,312.24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将会增至64,258,161.12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单价将会增至643.05元/吨,城区生活垃圾处理三年平均单价将会增至610.09元/吨。

六、拟调整征收标准及范围

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费对象)

计算单位

2007年标准

拟调整的收费标准

备注

一、居民住户

户/月

8

11


二、暂住人口

人/月

2.8

3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商场、学校、物业管理单位)、部队、团体及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经营门店(含酒家、宾馆、商场等营业场所)

按重量征收:吨/月

80(未含清洁卫生费、上门收垃圾服务费)

150(含上门收垃圾服务费)

每月不足0.5吨的,按0.5吨计征。

按体积征收:立方米/月

40(未含清洁卫生费、上门收垃圾服务费)

100(含上门收垃圾服务费)

每月不足0.5立方米的,按0.5立方米计征。

四、建筑工地

人/月

2

3


五、临时固定、流动摊档

0.5

1


六、经营门店

非餐饮档口

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以下

12

15

未含10元清洁卫生费。

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

24

30

未含10元清洁卫生费。

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

32

40

未含10元清洁卫生费。

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

40

50

未含10元清洁卫生费。

餐饮档口

10平方米(不含10平方米)以下

16

20

未含25元清洁卫生费。

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

32

40

未含25元清洁卫生费。

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

40

50

未含25元清洁卫生费。

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

48

60

未含50元清洁卫生费。

七、自运生活垃圾进焚烧厂、垃圾场、压缩站


78


八、交通工具

货运车辆

月/吨/辆

1

1.5

按核定吨位计算,不足1吨按1吨计。

客运大巴

月/辆

20

30


客运中巴

月/辆

10

15


出租车

月/辆

10

15


此次调整幅度基本在25%-50%范围。尚未列入以上征收范围的垃圾处理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收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尚未清扫到的街道(含规划控制区、村庄),暂不收取垃圾处理费,待服务到位后再收取。

七、优惠办法:低保户、五保户、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户、残疾人员、优抚军人(凭民政部门、残联部门、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理免征手续)。

八、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拟从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