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作了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迅速部署,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2024年3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 次。党组(扩大)会议 5 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制定了《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3个阶段进行,以政治建设不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管党治党不力,廉政风险问题突出、组织建设不实,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4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第二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三)强化责任压实。锚定目标、鼓足干劲,周密部署、强化工作统筹,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借力修正、借力完善、全面提高的行动。紧盯整改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高度重视,紧盯重点难点问题
(一)聚焦根本问题,立行立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苏昌同志紧扣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绝不避实就虚,绝不流于形式,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还未整改完毕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二)聚焦重点难点,狠抓整改。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和全面整改。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短期内要初见成效,确保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逐项推进整改。明责履责尽责,有力有方有效,拿出直面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逐一逐条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正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深刻对照政治学习、党性修养、“一岗双责”等思想认识问题,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三)聚焦整改机制,巩固成效。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见成效,由一把手负总责,对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予以落实,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握紧纪律要求,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巡察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问责。坚持成果导向抓整改落实,整改必须来真碰硬,要求要严,标准要高,措施可操作性强,效果显著,坚持敞开大门抓整改,敢于亮丑,勇于担当,刀刃向内。把整改措施、整改成效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价,保证整改成果经得起时间考验;坚持持续改、深入改的原则,防止问题反弹反复;注重标本兼治,将整改的成功做法和有效措施固化完善为长效机制。
三、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列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组成员学习。
2.2023年12月7日、2024年5月6日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
3.2024年2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
(二)对“学习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抓牢规范管理,突出理论底色,全面提升党组理论学习质效。
2.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学习。2024年已开展4次党组理论学习,做好会前资料预习,会中党组成员积极发言,会后做好学习笔记。
3.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党支部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及时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委、湛江、廉江会议精神,切实用党的理论指导实际。
(三)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确保党组发挥核心作用。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务会议议事制度》,明确规定会议议事范围。
2.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每月召开党组会议,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四)对“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扎实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一是推进违建行为查处,2024年至今,立案52宗,发出责改通知书54份,作出处罚决定书61份;二是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行为1宗。
2.全局高位推进“竞标争先,比学赶超”和“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各下属单位已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竞标争先,比学赶超”和“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台账材料。
3.各下属单位及时传达“竞标争先”及“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文件精神,牢牢把握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五)对“创文工作抓得不细不实”问题的整改
1.抓细创文工作,整治市容市貌。2024年1月1日—5月12日,中队拆除(清理)路侧石71宗、整治占道经营28343宗、乱张贴小广告1440宗、协助交警劝导车辆乱停放401宗。
2.抓实创文工作,完善市政设施。部分整治道路纳入廉江市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已逐步对塘山路、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中山五路、新南南路、廉江大道等路段路面及人行道维修整治,对怡心市场、中心市场开展清淤。
3.抓严创文工作,加强环卫保洁。督促服务公司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并举办廉江市城区环卫作业用车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会、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培训会等。
(六)对“推进“厕所革命”缓慢”问题的整改
1.积极推进“厕所革命”。
2.已积极申请推进新增公厕的建设。
(七)对“工作缺少规划性”问题的整改
1.强化绿化管理工作规划。2024年以来,常态美化修剪行道树1037株、修剪绿化带绿篱及绿岛约123900㎡,清运修剪后绿化废弃物 、淤泥和杂物约214吨;落实见缝插绿、黄土整治等绿化提质工作。补植百日草种、草皮及长效苗木5000株,补植行道344株,修剪、清理干枯行道树1057株,施肥约5600公斤。落实应急天气防范工作,应急天气期间加固、扶植倒伏行道树684株。已对市区各主要路段绿岛美化造型修剪完成2轮次,后期将继续加强管护。
2.合理引导城区群众依法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申报。加大户外广告设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做好行政审批关。
(八)对“缺乏城市管理人才”问题的整改
1.已报名参加《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我局招聘园林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人员各1名,并已通过笔试。
2.增加城综局人员编制。经和市委编办沟通协调并通过充分论证,2024年4月30日,廉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同意我局增加2名行政编制,今后,我局将增加招录城市专业人才。
(九)对“依法治城欠力度”问题的整改
1.加大依法治城力度。一是经查明,商场超市占用公共区域划设非机动车停放车位,是由于商场超市人流量大,为更好解决非机动车停放难问题,保证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和道路畅通,暂未发现存在收取非机动车辆停放费的行为。二是2023年12月15日已联合石城镇政府依法拆除东环大道与廉南大道交会处两边长期占用绿化带的板房,整改完成。
2.依法推进80栋集资房(小产权房)和21栋违建酒店查处工作。印发《关于对80栋集资房(小产权房)和21栋违建酒店分类处理加快推进省委巡视整改成效的工作方案》,妥善处置违法建设问题。
(十)对“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1.健全传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领导班子按“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开展各项工作。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月开展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党组扩大会议、干部会议充分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
3.深化理论武装。分利用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培训,树牢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4.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排查并印发局系统廉洁岗位风险点,增强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意识。
5.4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存在问题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计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
(十一)对““一把手”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紧盯重点对象管住关键人。把对“一把手”、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对“一把手”直接签批财务支出的整改,通过完善《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支出实行局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审批,一把手不再签批财务支出。
(十二)对“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主要领导在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时,不先定调,由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发言。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或全体参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十三)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1.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加强城综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
2.针对性开展干部职工谈话提醒工作。已制定谈心谈话计划表和开展谈心谈话,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抓早抓小防止由风及腐。
3.每季度按要求开展廉政谈话,在重点节假日开展集中谈话,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十四)对“执纪监督不深不严”问题的整改
1.凡是涉及“三重一大”议题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
2.每季度向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季报表。
3.机关纪委加强与纪检组工作联系,利用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培训,提高纪检委员业务能力,对发现问题及时向纪检组提供问题线索。
(十五)对“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1.抓细抓实园林管理工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完善外聘民工、车辆及机械的管理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对外聘民工进行现场监督核查和签证。
2.深入推进环卫服务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已对“垃圾服务收费工作对没有水表住户、档口等底数不清”问题整改,目前已经排查无水表住户数为80户,无水表档口数为274户。
(十六)对“办事效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提升服务群众效能,高效率解决民生问题。流江村路段井盖内凹整治项目已列入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标段,整改完成。
2.加快行政审批效率。加快资料审核,在资料准确、完善的情况下务必争取在一天内完成审批。
(十七)对“队伍凝聚力不足,工作缺乏激情”问题的整改
1.已联系总工会,筹备成立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会工作。
2.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保障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归属感。
(十八)对“实施重大项目EPC方式过多”问题的整改
1.已制定《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EPC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项目在节约投资的情况下按期按质按量推进建设。
2.规范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再采取EPC方式进行建设。
(十九)对“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已成立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城管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内部权力运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
2.已组织业务股室进行《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培训,进一步落实要求、铸魂聚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实走深。
(二十)对“下属单位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1.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规范党组议事规则,规范下属单位管理。
2.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二十一)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人事股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江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持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江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干部考察程序和任前谈话制度,今后干部的考察严格按考察的时间节点执行,而且考察材料必须形成“凡提四必”的结论性意见,并执行任前谈话制度,严格审核拟任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凡提必审”。
(二十二)对“执行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凡是涉及“三重一大”议题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
2.每季度向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表。
(二十三)对“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1.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业务培训,对党员干部进行业务辅导,对考察组成员重点强调考察工作注意事项,提高组工干部和考察组成员的业务水平。
2.执行新提拔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制度。严格执行对拟任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后,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二十四)对“干部选任纪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组织人事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江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今后对新提拔人员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将纪实工作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全面翔实收集干部选任各环节资料。
2.严格标准,规范干部选任纪实。已对干部选任纪实不规范的内容进行整改,《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近三年述职述廉报告》已整理归档。
(二十五)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加强会务人员培训,规范会议记录书写,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支委会、党员大会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管理,重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会议精神等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做到“两个维护”。
(二十六)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严格发展党员各项程序,党务工作者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2024年4月26日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集中学习发展党员流程,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
(二十七)对“党费上缴不规范,两个季度才上缴一次党费”问题的整改
1.认真贯彻执行党费收缴的规定,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切实履行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
2.严格标准,安全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按时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已按时足额上缴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党费。
(二十八)对“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确保民主生活会谈话对象全面。严格开展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党组成员与下属部分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力求将问题谈深谈透,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共计谈话19次。
2.严肃民主生活会议题,各党组成员以刀刃向内的决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各党组成员存在不足,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二十九)对“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加大学习力度。3月15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3月29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4月15日集中学习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传达学习省委常委会在湛江调研时的会议精神;4月15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常委会到湛江调研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湛江工作会议精神;5月6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严格按要求开展学习。
3.印发《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按要求开展谈话;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以刀刃向内的决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直指各党组成员存在不足,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铭刻心中,着力增强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二)常抓不懈,持续做好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反弹回潮;对于尚未完成或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三)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9-6607228;邮政地址:廉江市中环一路69号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电子邮箱:wyxyx202069@163.com。
中共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