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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廉江市市政园林局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11-18 09: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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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廉江市市政园林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廉江市市政园林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廉江市市政园林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廉江市市政园林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廉江市市政园林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市区市政公用行业(含城市道路、桥涵、道路照明、大型户外广告、灯杆广告等)的管理,负责审批市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

二、 机构设置

(一)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廉江市市政园林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市政园林局本级和下属3个单位。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廉江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廉江市城建卫生监察大队、廉江市人民公园。其中:

1.园林绿化管理处作为一个公益一类股级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市区内绿化种植、管理、维护。

2.城建卫生监察大队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市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等实施管理。

3.人民公园作为一个公益二类股级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人民公园绿化、管理、维护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廉江市市政园林局现有事业编制20名。2015年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8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12人;城建卫生监察中队现有事业编制5名,在职5人,协管员30人。

廉江市园林绿化处2015年事业编制35人,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19人,全部属财政供给人员。

廉江市城建卫生监察大队 现有财政供养人员4名,其中在职人员3名,退休人员1名。

廉江市人民公园现有事业编制47人。2015年在职员人数49人,退休人员48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政园林局及3个下属单位2015年度总收入615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46.01万元,用上年事业基本弥补收支差距5.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609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万元,事业收入43.68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总支出6151.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151.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6050.7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城北公园园路建设工程、城北公园入口广场工程、罗州大道改造工程、城区路灯维护工程,城区新增绿化维护等。本年支出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的重大工程项目较多。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0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9.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25万元,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8.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25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13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城乡社区支出5994.6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单位日常运作经费,市政工程费用等。

三、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政园林局及下属3个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0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新购置车辆一台。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26万元,下降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59万元,下降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7万元,下降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一辆新购置的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1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5.03万元,占0.11 %。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8.7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01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维修维护城区绿化及路灯维修的作业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较大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