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廉江市城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推动绿色出行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牵头起草了《廉江市城区共享电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此前,《办法》已通过二次发函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完成意见收集整理工作,并先后通过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期限: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修改意见,请在意见材料上注明“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意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JSLJFL933@163.com)。
若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我局将按法定程序推进《办法》后续办理工作。
如对本次征求意见工作有疑问,可致电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卫股咨询,联系电话:0759-6618933。
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