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信、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公用事业的服务工作。
(二)负责高新区交通、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劳动保障、卫生健康等社会管理事务协调方面的服务工作。
(三)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开展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向企业和个人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代办帮办服务。
(五)协助做好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六)协助开展高新区卫生健康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七)协助开展廉江市家电产业公共服务中心和高新区农贸市场的物业管理工作。
(八)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