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9日至1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统筹推进工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党组学习不够深刻。
整改情况:已修改完善管委会党组议事规则,更加细化学习内容和研讨交流发言的规定。今年以来,管委会每次党组(扩大)会议能做到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当前任务开展学习,安排好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等人员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交流,党政综合办公室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学习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明确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列席的相关规定。今年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能按照议事规程,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有关事项,相关会议记录均签名。
3.对乡村振兴工作不够重视,扶贫产业园产生的收益未及时进行分红。
整改情况:2024年2月已将收益分红给贫困户。
4.协调推进工作能力不足,导致部分工程项目未能按期竣工,且部分项目未竣工验收即已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廉江市家电产业公共服务中心工程已于2024年1月30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目前正在进行结算送审。二是主园区至沙塘产业集聚地道路路灯工程、沿街改造工程、沙塘岭旺路至石岭道路配套设施工程6月份验收。三是沿江北路江东路改造工程、竹山河接驳工程、锦绣南路工程、连塘南路工程、水东头路拆迁安置地配套工程、燕山街道路及地块土方工程等6个项目均未完成征地或未完成组卷报批,高新区管委会已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及属地镇政府加快征地报批进度,尽快完成项目用地报批。四是金山消防站、振兴南路延伸线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建设进度。
5.谋划工程项目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不够。
整改情况:目前高新区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谋划推进一区五园的“七通一平”工程项目,新谋划项目中,科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高。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核项目共9个,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土方平整、管网改造、消防站等,项目以片区整体建设考虑,在新建道路中均配套排水、排污、交安、照明、绿化、消防、通信管沟等设施。接下来计划上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高压线路迁改、自来水厂等,均整体考虑园区建设需要,统筹项目谋划和实施。
6.积极作为精神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我管委会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和园区属地镇政府加强密切联系,从2024年开始,在进行土地征收、报批、出让时候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并做好报批和出让记录台帐;进一步尽可能收集整理2024年前的资料进行归档。二是已对接市发改局,根据市发改局的要求,将制定企业卫生费收费标准,报市发改局审批;同时,重新整理园区内企业名单,清理倒闭企业名单,制定卫生费收费计划表,将收到的卫生费及时支付给承包方。
7.重点工作推进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推进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任务力度不足问题,引进两家工业设计公司,为企业提供设计服务,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每月的月末,由高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以“首席服务官”身份率队到各规上企业进行暖企,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力所能及的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3月份组织高新区部分企业到新加坡、马来西亚开展经贸考察交流活动;高新区有24个企业纳入市的“小升规”培育库,并且分配到市领导挂点;2024年3月8日,管委会与湛江港鸿基国际产业城签订《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二是对于扶贫产业园厂房、宿舍、办公楼出租率低问题,管委会已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驻点广州招商,此外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厂房出租信息,加大宣传力度。经市政府批准,扶贫产业园将引进光伏投资主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企业用电将更加优惠,有效吸引企业进驻扶贫产业园;目前扶贫产业园有2个招商引资项目正在洽谈中。
8.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分析研判会议已召开。以后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主要内容。
(二)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隐患明显问题的整改
1.国有土地被违规无偿占用。
整改情况:我管委会于2023年12月5日向存在问题的电器厂发出限时整改通知,要求该厂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清理占用地上附着物(临时堆场及临时仓库)。目前,临时堆场已基本清理完成,已拆除在规划工业大道上临时搭建的仓库,并要求该厂向高新区管委会提交承诺书,承诺完成整改后不再占用国有土地。如不履行承诺,自愿接受高新区管委会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处理。
2.部分工作欠缺及时性。
整改情况: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已经完成手续程序,5月30日完成公开招投标,已和中标公司签订详细的服务合同;已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商定如何计付费用事项,于4月底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减少项目进行核算费用。
3.违反合同约定提前退还履约金。
整改情况:已对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合同履约金缴纳情况进行梳理,每份合同按照时间节点管理履约保证,并按期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目前已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新区绿化开展评估报告工作。
4.应扣未扣“高新区园区保洁及垃圾转运服务费”。
整改情况:由园区管理办公室办牵头与其他相关业务部室人员组成的第三方考核小组,每月不定期不定点对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考核,依据考核标准和方案进行评分,各考核人员打分汇总后计算最后得分形成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在原考核标准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增加9项考核细则,考核标准更加严格;对应扣未扣“高新区园区保洁及垃圾转运服务费”的问题,党政综合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参照合同考评标准进行相应的扣减服务费。
5.工程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湛江廉江高新区智慧园区互联网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廉江市财政局预结算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意见,我管委会商定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书,正在重新整理该工程送审结算资料。二是西莲塘片区绿化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经我管委会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编制人员现场核对,实际铺种面积与竣工结算书和竣工图一致,计划铺种面积与实际铺种面积差距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设计阶段未考虑到实际施工中需要避开多个园区企业厂房门前路口,导致铺种的草皮面积减少。因马尼拉草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导致项目结算价比预算价较高。三是项目招投标问题,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的要求进行工程招标工作。我单位对于勘察、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根据相关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
(三)对人事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政策规定,重新整理文书档案。二是严格对照《干部任用条例》,对比提拔干部的文书档案,今后规范任前公示文件、任职文件的行文规范。
2.执行选人用人有关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对于以上两项问题,今后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并执行规范的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程序规范、操作合规。三是建立选人用人工作台账,记录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确保可追溯性。
3.不严格履行选举程序。
整改情况:已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今后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进行支部书记、纪律检查委员等党支部干部的换届选举。
(四)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巡察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高新区管委会党组对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指出的问题至目前为止仍然存在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园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我管委会经过与存在问题的幼儿园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商讨,重点需要解决存在问题的幼儿园办学用地问题。经我管委会与市自然资源局、吉水镇政府研究,初步选定位了新的办学地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的负责人也巳经同意并表示积极配合,目前我管委会巳经对接市自然资源局,争取落实项目用地,启动搬迁建设工作。二是“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问题,编制完成两个污水厂升级改造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稿后,已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根据专家组意见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价的修改。三是“对下属公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查封存在问题公司的部分财产,将继续跟踪赤坎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积极参与该公司异地财产分配。四是对于“公款私借问题突出”的问题,单位借款及垫支款于2023年10月已整改完成,私人借款问题于2023年12月4日已整改完成。尚有两笔借款未整改完成,管委会成立了工作组,于2024年4月23日向欠款人发送书面通知书追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6694142;邮政地址: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大道中廉江市家电产业公共服务中心15楼党政综合办公室;电子邮箱:ljgxqgwh@lianjiang.gov.cn。
中共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