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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01 12:01:07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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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湛江市委、湛江市政府和廉江市委、廉江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严格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度,领导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管委会党政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和向管委会党组会议报告工作的内容,党政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班子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三)指导、督促本辖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制度,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督促管委会党组及其成员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五)指导督促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紧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六)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支持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视巡察,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组督查督办内容。

  (七)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管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支持人大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加强本辖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

  (八)组织制定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督促检查,推动因高新区管委有关部门机构编制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制定完善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文件。

  (九)把安全生产纳入管委会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或涵盖安全生产内容的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十)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高素质的专业化、信息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八大高危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十二)依职责督促推动保障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行动方案的贯彻实施。

  二、管委会党组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一)协助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落实地方党组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领导职责,推动本辖区每月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受本级安委会主任委托,领导本辖区安委会日常工作,推动每季度召开本辖区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牵头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五)牵头完善制订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实现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职责全覆盖,协调推动在分管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六)牵头制定年度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七)有计划地开展对本级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工作,推动本辖区全面建立考核巡查制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巡查。

  (八)按照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十)协调制修订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协调加强属地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十一)协调推动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十二)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督查检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月、各级层面的应急演练、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等活动。

  (十三)协调推进本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不断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十四)推动八大高危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五)组织推进本级消防应急救援实训和综合保障基地建设。

  (十六)协调推进本辖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本辖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人员配比,建立高素质的专业化、信息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十七)协助上级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八)每季度听取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十九)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二十)认真落实中央、省、湛江市、廉江市和本辖区统一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十一)依职责督促推动保障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行动方案的贯彻实施。

  三、管委会负责组织、党建、宣传工作的副主任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省、湛江市、廉江市和本辖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三)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抓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工作清单的贯彻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列入本级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四)本级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设立正向考核指标,并保持相当权重,加强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项考核相衔接。

  (五)参照《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廉江市党政部门及驻廉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指导机构编制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

  (六)指导编制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湛江市、廉江市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形势、任务配置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编制。

  (七)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综合分析研判;加强干部从严管理监督,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谈心谈话的必谈事项、走访调研的必访内容,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突出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力的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调整。

  (八)统筹推进分管工作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举措,组织分管部门参与支持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九)每半年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督促分管领域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十一)支持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发布安全生产重大政策、重大情况。统筹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发布工作,加强舆情管控,引导舆论方向,做好突发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本辖区主流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典型经验和安全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十三)配合职能部门抓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十四)依职责督促推动保障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行动方案的贯彻实施。

  四、高新区管委会其它副主任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每半年听取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贯彻执行中央、省、湛江市、廉江市和本辖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三)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四)协调推动在分管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文件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五)指导分管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行业本部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召开工作会议、调研督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六)指导分管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七)组织分管的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更大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八)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抓好涉及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八大高危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九)组织分管部门(单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更大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根据工作分工,协助上级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赴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十二)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十三)协调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数字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不断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十四)依职责督促推动保障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行动方案的贯彻实施。

  (十五)认真落实中央、省、湛江市、廉江市和本辖区统一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

  (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推动党组、管委会班子每月至少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重要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三)落实《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将领导、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四)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年度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五)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湛江市、廉江市和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组织分管部门(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湛江市、廉江市和本辖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组织分管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支持配合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及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八)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九)协调推动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