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文件:(廉府〔2021〕3号)关于印发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高新区是我市工业经济的主战场,但目前面临管理机制不完善、专业人员缺乏等问题,较大程度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根据市政府第40、42次常务会议要求和2020年廉江市政府工作报告,要以建设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抓手,推动园区企业“二次创业”,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要大力建设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探索和完善促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理顺高新区体制机制,加快出台支持高新区建设具体措施,不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年内争取新引进一批高质量项目入园建设,努力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兴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为理顺高新区机制体制,加强高新区的建设,规范高新区的管理和服务,提升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水平,发挥高新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促进廉江经济社会发展,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管委会委托省产业园区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借鉴优秀园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初稿。
为了确保编制的《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分管领导于2020年4月29日组织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招商局、管委会等单位一把手在市府第二会议室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我管委会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别作了修改和完善,并形成了草案。2020年5月18日我管委会提交了《关于批准实施<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草案)>的请示》给市政府,开始征求廉江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我管委会在征求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后,结合高新区实际,对《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于2020年8月4日把修改后形成的草案提交市政府审议。该《管理办法》已依次经8月14日召开的十六届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和9月11日召开的中共廉江市委十三届第13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11月2日中共廉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明确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廉机编〔2020〕92号),将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因而我管委会依据该通知对《管理办法》也相应地作了修改:将标题《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改为《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文中的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为湛江廉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改为高新区,管委会职责职权、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也按该通知来修改。
在《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中,我管委会坚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我市实际情况。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参阅资料主要有:《广东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廉江市九洲江经济开发区试验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廉机编〔2002〕40号)。同时,还借鉴了湖北省、广州市、东莞市和湛江市等省、市有关高新区或开发区的地方性法规。因此,《管理办法》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是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结合实际情况,说明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奋斗目标。
第二章:管理体制,主要内容为编制配置、选人用人机制、实行聘任制制度,管理服务理念,根据现有的“三定方案”,结合实际,明确了管委会的职责职权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三章:规划建设,主要内容为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了高新区规划范围和国土规划建设相关要求、规定。
第四章:产业发展,主要内容为产业发展的要求和政策支持。
第五章:动态管理,主要内容为高新区要加强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摸清家底,分类管理。
第六章:服务保障,主要内容为服务保障,提高服务水平、引进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
第七章:附则,主要内容为规定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