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清理我市自行设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开展自行设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随意采用和滥用公开招标方式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规则,维护制度规则统一,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一是通过OA转发文件给招投标行业主管相关单位,要求及时清理自行设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有关规定文件以及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具体事项填报进行自查;二是日常加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随时了解和掌握招标代理机构在湛江市备案的情况。在招标备案过程中,严格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范文件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等资料,有不规范的地方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三是联合市相关部门采取随机联合抽查的形式,不定期抽查查阅招标代理编制的招标文件情况。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通报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