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廉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陈春玉0759-6681383
登记机构: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 索引号: | 11440881MB2D28295B/2026-0087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 名称: |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被继承人:黄永和 编号:2026041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 主题词: | |||
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4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廉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陈春玉0759-6681383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1 |
黄永和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廉江市塘蓬镇经济开发区三区89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廉国用(1995)第0012170/2103377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1762513号 |
黄仁新、黄仁江 |
登记机构: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2日
主办单位:湛江市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59-6688052
440881020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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