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河唇镇2025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收回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文号:湛江建用字〔2025〕37号
批准时间:2025年9月29日
批准用途: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收回土地位置:位于河唇镇。东至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南至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西至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北至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国有土地。
二、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收回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属下的国有土地0.0955公顷。根据双方签订的《收回土地协议书(项目二十二)》,收回土地补偿标准为6.5万元/亩;公有林青苗补偿标准为8000元/亩;生态林补偿标准为11600元/亩。
三、补偿安置其他有关事项
如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廉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附件:关于廉江市河唇镇2025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