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曹建芳、林国钦变更用地单位批前公示 | |||||
序号 | 原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拟变更后用地单位 | 备注 |
1 | 吴彩云 | 变更用地单位 | 廉江市高田村留用地146号 | 曹建芳、 林国钦 | 用地面积:171平方米,宗地面积:100.8平方米 |
依照建设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 08 日至2024年 10月 17 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意见并附具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759--6671083,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2.信件寄往廉江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24400,信封上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3.电子邮件发至:jkj639203@126.com,标题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4.咨询电话:0759-6617639, 联系人:张生。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 08日 |
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曹建芳、林国钦变更用地单位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