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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86559/2022-00009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2-01-25
名称: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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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全面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更加透明,使人民群众获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全面保障了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我局政府网站信息的日常更新,在内容发布方面,理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到了有公示公告、部门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公开;2021年度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通过集约化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89条,其中政务动态83条,公示公告73条,政策法规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2021年办理依申请公开3起,已办结3起,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拟稿校对、保密审查、发布审批、发布登记等工作,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

  (四)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务公开室要求设置栏目,根据《廉江市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方案》(廉府办发〔2021〕57号)要求,结合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职责,及时编制完善本局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完成发布,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办落实。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修订发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明确监督和救济途径,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相关情况,畅通监督救济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2.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系统性、时效性、服务性上有待提高。二是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认识仍有待提高,制度、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

  针对2021年度存在问题不足,我局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将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同加强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四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以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积极做好保障性住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负责部门,认真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的公开,2021年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14条,及时对核实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告,及时将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