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案
【违法要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许可证载明范围和限量。
【案情直击】
2024年12月17日,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对某烟花爆竹店突击检查,发现其店内储存烟花爆竹850箱,远超许可证规定的300箱/300千克限量。经调查,该店为应对销售旺季,擅自超量囤货,负责人及销售员均承认违规事实。
【处罚结果】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对该店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安全警示】
烟花爆竹超量存储=埋下“隐形炸弹”!
风险点:超量囤积易引发连锁爆炸,火势蔓延难控,危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态度:自2025年1月起,廉江市严查“超量存储”“前店后宅”等违规行为,发现即罚、露头即打!
【违法要点】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零售点变更经营场所,须重新申办许可证。
【案情直击】
2025年1月9日,执法人员在廉江市河唇镇新屋仔黄某屋发现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溯源发现系河唇某烟花爆竹店擅自将销售点转移至未经审批的民宅内,且未重新办理许可证。
【处罚结果】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对该店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停止非法销售行为。
【安全警示】
“搬家不办证,罚款找上门!”
风险点:民宅存放烟花爆竹缺乏防火防爆设施,一旦爆炸将直接威胁居民区安全。
执法升级:对“证址不符”“非法转移”等行为,最高可罚10万元并吊销证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廉江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烟花爆竹经营“三不可”:
1不可超量——许可证限量是“安全红线”,贪多必炸!
2不可搬家——场所变更需重新办证,无证经营等于“玩火自焚”!
3不可侥幸——执法巡查全年无休,违规者必付代价!
安全口诀:
烟花爆竹危险高,依法经营要记牢;
限量存放防隐患,场所变更速申报;
侥幸心理不能有,平安赚钱才是宝!
举报热线:12350(发现违规,立即举报!)
廉江市应急管理局·筑牢安全防线,守护万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