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81007110173N/2018-00004
湛江市廉江市新民镇人民政府
2018-06-14
新民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2018-06-14

新民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8-06-14  浏览次数:-

新府〔2018〕31号

 

关于印发《新民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新民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廉江市新民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新民镇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指导《廉江市新民镇防洪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本大纲。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我镇堤防、水库、水闸、山塘等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的险情抢护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力保水利工程安全,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的,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全力抢险、力保堤防水库水闸、山塘工程安全的原则。

1.4适用范

本预案适用于廉江市新民镇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水灾害包括:江河与山塘、水库、洪水,台风暴潮、暴雨灾害以及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漫顶、溃堤,山塘水库溃坝,水闸倒塌、山体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2工程概况

2.1工程基本情况

廉江市新民镇水利主要工程设施有:白石岭水库. 大山塘水库. 大埇水库. 九坡水库. 勒竹山水库. 瓦窑坑水库等六宗小(二)型水库;一宗小(一)型水库:三塘水库。

其中三塘水库列入达标加固堤围工程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三十年一遇。其余未列入达标加固堤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工程防御标准低,堤围单薄、低,现有防御能力不足十年一遇,每逢洪水险象环生,如出现历史特大洪水时堤围稳定性不足,部分堤围出现漫顶或崩塌现象。2、工程老化。3、工程养护不足。

3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3.1重大工程险情分析

3.1.1出现险情的主要因素:1、未列入达标加固堤围:堤身矮细单薄,抗渗能力差,蛇鼠穴贯穿堤身形成渗漏路径,新旧填土衔接不佳,容易出现漫顶及滑坡现象。2、未重建的水闸及涵窦:设计标准低,使用时间长,残旧老化。3、山塘、水库遇特大暴雨超防御洪水标准容易出现溃坝现象。

3.1.2可能出现重大险情的种类与可能发生的部位和程度:1、未列入达标加固堤围大部分堤段会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较大,甚至有可能造成溃堤。2、穿堤建筑物:水闸与涵窦整体稳定性不足,闸门强度不足,涵身运行时间长,混凝土碳化使强度降低,出现这种情况有未重建的水闸及涵窦机会较大,出险时一般情况下在水闸、涵窦两侧,抢险比较困难,难度较大。3、山塘水库:坝体如有渗漏现象,时间长形成管涌,管涌容易使坝体出现溃坝现象,以及在遇特大暴雨超防御洪水标准,坝体稳定性不足,也容易出现溃坝现象。

4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新民镇人民政府成立“三防”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指挥,分管水利副镇长及镇武装部部长担任副指挥,成员:镇农办主任、移民办主任、水管所所长、建设办主任、经济办主任、安监办主任、社会事务主任、财政所所长、镇武装部副部长、新民镇派出所所长、广播电视站站长、供销社主任、卫生院院长、供电局所长、电信支局局长、三角山居委会及16个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组成,下设抢险组、保卫组、物资调拨组和后勤组等四个组。指挥部负责全镇出现洪、旱、风险情时的指挥和调度,对各村、部门单位的人力物力进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使抢险工作有序进行。各村委会和部门单位同时成立“三防”领导小组,根据镇“三防”指挥部分配的防洪地段进行巡逻和驻守,并按上级要求相应配套人力和物资,当出现险情时及时向上级汇报和组织人力、物资进行抢险。

5预防和预警机制

5.1预防预警信息

5.1.1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涵窦)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镇“三防”指挥部。

当堤防和涵闸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委会“三防”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山塘水库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水位时,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各村委会“三防”领导小组要迅速启动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5.1.2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村委会、部门要及时向镇“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镇“三防”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政府及市“三防”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5.2预防预警行动

5.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三防”指挥机构,落实“三防”责任人、防汛队伍对易发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把守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山塘、水库、水闸、涵窦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预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针对堤防、山塘、水库、水闸、涵窦等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村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水库动态监管系统,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查防汛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镇内外山塘水库泄洪流域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对洪水影响评估,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排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5.2.2洪水预警

当发生洪水时,水利所及时联系上级水文部门对洪水进行分析,及时上报本镇有关水利设施情况,对本镇上、中、下水情在1小时内报区“三防”指挥部,重要时段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区“三防”指挥部,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5.2.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广东省水利信息网,密切注意台风路径、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

(2)预报将受台风影响我镇时,镇“三防”指挥部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3)加强对全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6.1.1按洪涝、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三级。

6.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6.1.3洪涝等灾害发生后,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6.2应急响应

6.2.1 Ⅰ级响应

山塘、水库预计水位达校核水位或预计洪水位以上、台风12级或以上在24小时内威胁我镇时:1、镇“三防”指挥部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命令向重点地区派出领导人员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2、各村委会及驻队干部亲临第一线,并组织本村一切劳动力,参加防汛抢险,每隔2小时向镇“三防”指挥部汇报有关险情、风灾信息。3、各村委会、部门单位和个体企业抢险队伍(按镇下发的“三防”工作通知的名额)集结待命,随时服从镇“三防”指挥部的调度进行抢险救灾。4、水管所随时做好物资调度和调节,并向有关单位及领导提供一切水文、台风信息。5、公安部门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6、医疗、交通部门派出专职人员服从镇“三防”指挥部调遣,做好医疗事故、交通安全工作。7、各村委会按“三防”指挥部编排的撤离方案,随时做好人员分批转移。8、通信,电力部门必须做好巡查工作,保证通信畅通和电力供应。

6.2.2 Ⅱ级响应

山塘、水库预计水位达设计水位或预计洪水位时、强热带风暴10—11级在24小时内威胁我镇时:1、镇“三防”指挥部主持召开有关部门单位人员紧急会议,部署防汛抗风抢险工作,落实各项措施,落实各项人员就位责任。2、镇“三防”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对洪水,台风影响比较大的地方实行监督指导防汛抗台救灾工作。3、各村委会组织本村防汛抢险队伍,坚持24小时对山塘、水库巡查,山塘、水库每隔6小时报水位、雨量,并对可能出现危险的地方作出相应防治措施。4、水管所加大监察力度,加密预报频率,随时将最新信息向镇“三防”指挥部及领导报告。5、公安、医疗、交通等部门随时候命,在必要时协助危险地方,其中老弱病残孕先行转移。

6.2.3 Ⅲ级响应

山塘、水库预计水位达防限水位,热带风暴8—9级、在24小时内威胁我镇时:1、镇“三防”指挥部向各村委会及关部门单位发出通知,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布置防汛抗灾工作。2、水管所及各村委会组织一定人力对辖区进行认真细致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每天情况向镇“三防”指挥部汇报。重新检查防汛物资、抢险队伍人数的落实,做到有备无患。3、水管所要对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做好巡查工作,山塘、水库每隔12小时报水位、雨量,以及协助各村做好巡查围堤窦闸工作,并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调拨物资数量准备工作。4、建设、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等部门各负其责,根据镇“三防”指挥部的通知,落实好各项措施。

6.3指挥和调度

6.3.1出现水灾害后,镇“三防”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6.3.2镇“三防”指挥部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3.3发生重大水灾害后,申请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6.4抢险救灾

6.4.1防汛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机械与物资,组织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单位的人员,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对堤防、山塘、水库等决口的抢险、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抢险预案进行。

6.4.2处置水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6.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6.5.1镇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6.5.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前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6.5.3出现险情,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勒竹山水库出现险情应急转移路线

自然村

转移方向

负责转移责任人

鸦翠根村

丰九百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壅塘村

丰九百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担水塘村

镇中心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白石岭水库出现险情应急转移路线

自然村

转移方向

负责转移责任人

白石岭村

白石岭村后岭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大埇水库出现险情应急转移路线

自然村

转移方向

负责转移责任人

大埇村

新圩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山背村

新圩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大扶岭村

大扶岭后岭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山涧村

山涧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大岭村

新圩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金村

龙村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大山塘水库出现险情应急转移路线

自然村

转移方向

负责转移责任人

田界村

田界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蛇地村

蛇地村后岭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旧屋村

田界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大扶岭村

大扶岭后岭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暗江仔村

暗江仔后山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油甘坡村

油甘坡村后岭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瓦窑坑水库出现险情应急转移路线

自然村

转移方向

负责转移责任人

瓦窑坑村

瓦窑坑村后山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狗咬铺村

新圩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边河村

新圩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九坡水库出现险情应急转移路线

自然村

转移方向

负责转移责任人

九坡村

田界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田界村

田界小学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坉仔村

坉仔村后岭

所属村委会支部书记

 

6.5.4防汛指挥机构按照镇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水源被污染。

6.5.5对转移的群众,由镇政府统一安排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5.6出现水灾害后,镇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6.6应急结束

6.6.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防汛指挥机构可视讯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6.6.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6.6.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机构协助镇政府进一步为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7.1.2防汛指挥机构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7.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7.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7.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7.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措施,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水利所以及各村委会,储备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7.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在抗洪抢险期间,镇三防指挥部应组织动员全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7.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和党政办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台风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7.2.5医疗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疾病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众场所消毒工作。

7.2.6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7.2.7物资保障

镇“三防”指挥部,水管所、村委会及其他单位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掌握物资来源和联系的有关工作。

7.2.8资金保障

镇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的资金,用于当遭受严重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7.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洪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

(2)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物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政府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防汛行政首长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7.3技术保障

镇“三防”指挥部建立抢险技术组,当发生水灾害时,统一调度,派出技术人员指导抗洪抢险工作。

8《应急预案》启动与结束

8.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在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8.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8.1.3镇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8.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8.3水毁工程修复

遭到毁坏的水利工程、交通、电力、通信等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9实施时间

自《应急预案》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