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廉江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8823B/2025-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3-11
名称: 廉江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1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廉江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03-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廉江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广东省地方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重大水利工程项目、重点民生水利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其他水利工作动态。

  (四)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取水许可、采砂许可、水土保持许可、河道占用许可的申请等相关文件。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务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2、统筹全市水务工程的规划,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市水务工作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水务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江河湖泊流域、防洪规划的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统一管理和调配城乡水资源,负责制定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及监督实施;组织和指导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地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工程的水资源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街供水工作。

  4、负责编制城乡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范围内的节水工作。

  5、负责全市水库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做好水库移民来信来访和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各镇(街道)水库移民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组织培训。负责全市水库移民经费的计划、发放和监督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扶持救济工作。

  6、组织指导水政监督和水行政执法;协调本市内的水事纠纷。

  7、主管全市范围内河道、水库、滩涂和河堤等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河流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

  8、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实施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9、主管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

  10、负责全市小水电的行业管理。

  11、主管全市水务和水库移民基本建设和工程管理。

  12、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农村灌区骨干工程、涝区治理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乡村振兴战略水利保障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水电站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3、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务行业政策允许的涉水规费的收取和监督使用。

  14、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管理水务系统的科技、教育,管理局下属企事业单位。

  1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和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水文气象部门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和指导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6、职能转变。市水务局应当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监管,强化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等自然资源的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组织耕地垦复,或从事可能影响行洪活动和建设时,应事先征求市水务局意见,并会同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2)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要将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需要市水务局出具水务方面专业性意见的,市水务局要提供协助,必要时可通知市水务局到场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和勘验提供协助。

  (3)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胡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印记指挥部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市水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洪涝、干旱、冰冻和台风防御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廉江市水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廉江市水务局办公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廉江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证件。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局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局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4号       邮政编码:524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6683437

  电子信箱:bows2020@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廉江市水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