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四大工程,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建立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消防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削减重大火灾风险、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消防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消防工作提质增效工程
1.强化政府统一领导责任落实
(1)进一步优化明确政府领导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制定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等方面明确各行业领域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常态化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定期联合督导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闭环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
(2)进一步优化完善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议事协调平台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负责消防部门要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
(3)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制定出台支持本地消防综合治理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
(4)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办督改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安全逐级约谈机制,细化明确火灾隐患督改责任分工、跟踪问效和整改销案工作规程。加大消防安全预期性指标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将消防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事项。
2.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责任落实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已经明确监管职责的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责分工,将消防安全融入各项业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环节中,全面落实行业管理、直接管理、源头管理“三个责任”。
(2)涉及监管责任模糊地带和新兴业态、新型场所,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由政府依法明确行业管理归属。
(3)全面推广运用消防政务服务平台,动态汇聚部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实现消防工作“一网通办、一网协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效能。全面提升行业部门人员消防工作履职能力,推动行业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聘技术专家等方式,辅助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行业领域消防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部门消防工作履职能力。
3.强化基层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1)融入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镇、村(社区)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属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发动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
(2)大力培育消防技术检查员队伍,参与消防监管执法,切实提升基层消防监管能力。2024年,根据机构改革进程,实现消防授权或委托执法,明确具体执法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消防监督执法机制;消防执法人员一级消防监督执法岗位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80%以上。2025年,消防执法人员一级消防监督执法岗位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90%以上,2026年达到100%。
(3)按照“工作有人管、隐患有人查、执法有人办、火灾有人救”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统筹结合,加强消防专业力量建设,提升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能力,完善基层治理工作闭环管理体系,规范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建引领下的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消防工作。2025年,消防事务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消防工作实现规范化运行,构建形成由消防事务中心统管、镇消防所、专职队“防、灭、宣”一体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
4.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督促社会单位对照《火灾风险指南》《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指引》,全面运用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024年,全镇“粤商通”消防安全线上承诺完成率不低于80%;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应用率不低于辖区建筑总数(村民自建房除外)的60%,已应用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的建筑内社会单位场所应用率不低于8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平台应用率应达到100%。2025年,“粤商通”消防安全线上承诺完成率不低于90%;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应用率不低于辖区建筑总数(村民自建房除外)的90%,已应用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的建筑内社会单位场所应用率不低于100%,新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平台应用率应达到100%。2026年,“粤商通”消防安全线上承诺完成率不低于100%;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应用率不低于辖区建筑总数(村民自建房除外)的100%,新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平台应用率应达到100%。
(二)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
5.强化“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执行。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执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工程”“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消防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工程”落地,定期通报“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并下发督办通知。具体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按“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既定要求执行。
6.强化火灾防控精准施策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要依托广东省“数字政府”和消防政务服务平台,主动运用广东省火灾监测预警预判平台信息,进一步健全落实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发布、协调联动等机制,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每年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2)深化火灾预警预判和社会消防管理平台应用,加强火灾高风险单位等物联网监测管理,实时动态感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开展动态化火灾风险评估,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构建“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4年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
7.建设“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4年,由消防所会同规划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聚氨酯彩钢板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由消防所会同应急办、市场监管所、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办、派出所等部门围绕培训、发证、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由消防所会同派出所、规划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由消防所会同规划办、综合执法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防盗网、广告牌“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8.强化行业单位示范引领
(1)探索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机制,制定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标准,开展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星级评定活动,综合运用信用激励、典型示范等措施,适当减少抽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增强企业自主消防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2024年,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机构等具备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基础的行业单位,由经济办、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会同消防所,试点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活动。2025年,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活动范围拓展至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2026年,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活动范围拓展至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全领域。
(2)开展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督促新业态新领域行业单位按照《广东省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引》,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打造一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024年培树电化学储能电站、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打造民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会推广建设经验。2025年培树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2026年培树电竞酒店、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
9.提升居住类场所抗御火灾能力
推广居住类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确保一旦出现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疏散、早处置,进一步提升居住场所抗御火灾能力。2024年,将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明确作为新建住宅楼院建设标准,发动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2025年,发动经营性自建房、家庭作坊安装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2026年,发动所有居住类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基本覆盖,并形成常态化措施机制。
10.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改善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依托乡村振兴,结合城中村改造和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2025年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燃气管线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市政消火栓、消防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
(2)建强基层灭火救援力量,推动行政村、社区实施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建设最小灭火救援单元,打通灭火救援“最后一公里”。2024年,行政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全面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实施全员联勤联训,建立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机制,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有效提升;2025年,将全部微型消防站纳入城市消防智能接处警平台和智能指挥平台,实现统一调度指挥,构建完成主城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偏远地区“15分钟”灭火救援圈。
(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程
11.聚焦突出风险和重点领域
(1)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等“大单位”,按照既定分工要求,巩固前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成效,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
(2)紧盯经营性自建房、“九小”等场所“小场所”,推广安装联网式报警装置等早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提升场所设防等级。发动镇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网格组织等基层力量加强检查巡查,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问题严重的,抄报移交相关部门。
(3)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结合国家、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4年,人员密集场所疏散设施障碍物基本清除;2025年,公共场所疏散设施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建立落实常态化消防生命通道管控机制。
(4)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巩固前期春风利剑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成效,动态纠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常态化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流通销售、使用管理、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监管,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2024年,建成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示范村,召开现场会推广运用,完成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示范村居(社区)建设任务;2025年,城中村实现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2026年,全镇村居(社区)实现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落实“室外集中充电区域+室内防火分隔+早期自动灭火报警”常态化防控机制。
12.强化消防信用监管手段。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相关信用信息依法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相关信用信息依法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主题活动
(1)按照“省委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培训部署,由镇公共服务办、公共服务中心、经济办联合消防所,组织相关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按时参训,培训后通过广东社会消防培训考核管理系统组织考核,检验培训效果。2024年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开展重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2)参照“省委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培训模式,由中心校、公共服务办、经济办联合消防所,依托市委党校平台,采用“市委党校主课堂+镇分课堂”和“线上+线下”培训模式,组织相关社会单位集中参训,培训后通过广东社会消防培训考核管理系统组织考核,检验培训效果。2024年开展学校、宾馆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开展寄递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14.开展火场逃生能力提升主题活动。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一畅两会”能力建设,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加强消防演练,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15.强化消防安全培训专业机构监管。提供“线上+线下”高质量消防安全培训服务,并主动公开公布学习平台查询渠道,切实加强假冒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力度。培训结束后,鼓励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运用广东社会消防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考试端实施培训鉴定考核。
16.强化政府部门业务培训。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围绕“两个切实”集中开展消防业务培训,三年内结合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活动,开展跟班集中培训,进一步强化提升政府部门人员消防业务素质能力。
17.强化重点行业系统培训。2024年,镇应急办、石岭市场监管所等部门重点组织施工作业单位及人员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镇经济办、石岭市场监管所、消防所等部门重点组织餐饮企业(场所)和餐饮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发改部门重点组织施工作业、运维单位及人员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
18.强化单位(场所)自主施训。督促社会单位(场所)严格依法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指导鼓励社会单位通过广东社会消防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选择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委托实施分行业、分岗位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并运用广东社会消防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考试端实施消防安全履职能力考核,提升单位(场所)自我管理水平。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培训率应达到100%,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至少达80%以上;2025年,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社会单位员工培训率应达到7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达100%,其他社会单位员工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至少达50%以上;2026年,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社会单位员工培训率应达到80%以上,经考核取得履职能力合格证明率应至少达70%以上。
19.强化全民普训。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队站等资源,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逃生能力。
20.强化典型引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每年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和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署安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清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分别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其他有关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发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要坚持“十指弹钢琴”,对四大工程22项重点任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轴线,有序组织实施。镇消安办要定期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提请镇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调研。镇消安委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建立日常办公、运行机制,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负责行动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建立行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协调推动工作开展。
(三)强化综合施策。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与《廉江市消防“十四五”规划》实施相统筹,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快推进,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为消防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立足长效,固本强基,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
(四)强化督导。镇消安委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健全督导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个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