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平安办会议要求以及省、湛江市、廉江市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央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和省委平安广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实行部门进驻轮值制度,请各部门按照进驻工作方案和轮值安排表,安排工作人员到综治中心进驻工作。
石岭镇综治中心部门进驻工作方案
根据石岭镇综治中心建设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石岭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综治中心部门进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落实省委编委《关于完善乡镇街道指挥协调机制促进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思想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治中心一体化运作,聚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为根本,以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重点,以精细化治理、精准化服务、数据化赋能为手段,构建集社会风险排查防范、社会矛盾多元化化解、综合网格服务管理、风险研判和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治理实体工作平台,为平安石岭、法治石岭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工作内容
有关单位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进驻镇综治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工作人员报综治中心工作专班,保证每天不少于3名进驻工作人员(综治中心工作专班人员除外)。公安、信访、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综合执法等部门采用“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派驻力量到乡镇综治中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视工作需要派人进驻办公。鼓励动员“两代表一委员”、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和热心公益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等,纳入乡镇综治中心群防群治队伍储备库,结合实际参与中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驻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精心安排,严格按照要求,确保顺利入驻。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不进,要明确职责,加强对进驻人员的领导、管理、协调。要严明工作纪律,从大局出发,自觉维护镇委、镇政府的决策,积极支持综治中心各项工作。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入驻的单位,镇有关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二)各进驻单位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选派“思想好、素质高、作风正、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工作人员入驻镇综治中心,并指定专员负责该项工作。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派员顶岗或因人岗不相适应需要进行人员调整的,及时向综治中心主任报告。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派驻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规教育,从严要求,跟踪管理,镇综治中心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勤考核,加强日常管理。对人员派驻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办事效率低等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石岭镇2022年度综治中心部门进驻轮值安排表.xlsx
中共石岭镇委员会 廉江市石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