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石颈镇专职消防队站》组织实施的缘由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镇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强化我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能力建设,筑牢我镇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防线,全力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为加快石颈镇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提供安全保障。
目前,我镇消防救援力量薄弱,救援配备设施不齐全,自救能力不强。每当我镇发生火灾,需市消防大队派出力量从廉江市城南消防救援站赶赴我镇,行车时间长达1小时左右。如我镇能尽快建设好专职消防救援队,不仅能有效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能够分担市消防大队的工作压力。
二、《建设石颈镇专职消防队站》的依据
根据《关于2023年廉江市消防队站和消防机构建设推进会的会议纪要》(14号),由廉江市消防大队牵头、会同我镇主要领导实地调研。经考察,廉江市消防大队同意我镇使用原石颈镇农技站办公楼改造成为石颈镇专职消防站。同时根据2023年6月19日廉江市消防队站和消防机构建设推进会明确的事项中,廉江市财政局做好专职队站建设事后奖补,制定奖补方案,经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和财政局验收合格后每队奖补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生活执勤基本设备设施采购经费支出)。
三、《建设石颈镇专职消防队站》的建设地址
石颈镇农科站(即石颈镇中街30号)。
四、《建设石颈镇专职消防队站》的实施
《建设石颈镇专职消防队站》已列入《廉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因此,我镇在组织实施该决策事项时须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落实,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