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人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根据上级部署,经研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暂缓或延迟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公告如下:
一、关于医保零星报销问题。医保零星报销不限三个月内办结报销手续,三个月后仍可办理报销。
二、关于欠费住院问题。定点医院暂不要让参保人到税务部门打印医保缴费单及到医保部门特批入院或报销业务。报销费用暂在医院挂账或自费出院,待医保缴费完成后再到医院结算或到医保部门报销。
三、关于入院医保超期特批问题。湛江市社保局取消医保结算系统超三天登记入院特批手续,已延期至2月2日。2月3日后,需要办理超三天登记入院特批手续的,由定点医院在结算系统提交申请即可,无需参保人及家属亲自到医保部门办理。
四、关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问题。申请人在医疗费用发生后12个月内(发生医疗费用的时间以结算时医疗费用收据的开具时间为准)都可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五、其他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局服务窗口涉及业务均建议参保人实行暂缓或延迟办理。如有急需,参保人及家属可通过电话查询及办理。联系电话:0759-6677179。
(二)根据粤防疫指办通〔2020〕1号规定,确急需到医保局窗口办理业务的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服从工作人员指引。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廉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