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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廉江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8903Y/2025-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2-10
名称: “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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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发布日期:2025-02-1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按照湛江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及廉江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廉江市审计局2024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8月16日,对廉江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典型镇建设方面)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了规划引领情况、项目建设和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安铺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 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经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同意,廉江市安铺镇被列为典型镇。2024年3月,安铺镇编制了典型镇建设规划,对标《广东省乡镇分类建设评价办法(试行)》的评价指标,从人居环境整治、风貌品质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镇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增效等方面规划建设48个项目,计划资金来源主要有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涉农资金等;截至2024年7月31日,上级下达安铺镇典型镇培育资金两批次共5440万元。经廉江市委、市政府同意,安铺镇实际开展典型镇建设项目61个,计划总投资5440万元,截至2024年7月底,已开工项目52个(其中在建13个、完工9个、竣工验收30个),未开工项目9个;已投入典型镇培育资金1001.95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安铺镇人民政府在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典型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对采购监管不到位、污水直排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安铺镇人民政府对典型镇建设项目的采购过程监管不到位,4个项目的参评公司不足三家,涉及金额277.34万元

  安铺镇典型镇第一批培育资金项目中,廉江市安铺镇沿街道路美化绿化工程、廉江市安铺镇美化绿化工程、廉江市安铺镇古镇驿站站前广场及绿化工程、廉江市安铺镇河湛大道升级改造工程4个工程项目由安铺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施工招标代理,分别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金额合计277.34万元。以上4个项目各有3家公司参评,其中广东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翔公司)与广东同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翔公司)均同时参评,工商信息显示两家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即参评公司实际不足三家;其中3个项目的中选方是聚翔公司,1个项目的中选方是同翔公司。安铺镇人民政府对典型镇建设项目的采购过程监管不到位,未发现以上4个项目的参评公司数量不满足竞争性谈判的要求。

  上述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安铺镇人民政府今后应该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管。

  ()安铺镇实施的11个项目不在典型镇建设项目库里,典型镇规划引领作用不强,涉及金额755万元

  为落实上级部署要求,2024年3月,安铺镇完成了典型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从人居环境整治、风貌品质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提升、镇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增效等方面规划了48个项目,形成了安铺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库。

  安铺镇两批典型镇培育资金5440万元共安排了61个项目。通过对比安铺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库清单及两批培育资金项目分配表,发现61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未在安铺镇典型镇建设项目库里,占比18.03%,涉及金额755万元,典型镇规划引领作用不强。截至2024年7月10日,上述11个项目有7个已完工、2个在建、2个未开工。

  以上不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典型镇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3〕13 号)“二、发展目标 (一)谋划布局高起点。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做好典型镇空间布局规划、建设项目谋划、风貌节点设计,加强规划引导与管控指引,实现“一镇一策”高起点谋划布局。”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安铺镇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规划引领,加强对典型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科学决策,聚焦重点,逐步推进。

  ()安铺镇人民政府对一条美丽河道建设工作跟进到位,未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审计组现场走访安铺桥至文笔塔广场路段沿河堤岸的三个排污口,发现大量生活污水未作处理直接排放到九洲江安铺段。现场可见,沿河堤岸处垃圾堆积,直排的污水水质感官较差,呈灰黑色,伴有明显臭味并有上浮油花。

  上述做法不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典型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城镇建设办〔2023〕13号)“三、重点任务……(三)抓好七项重点任务。重点抓好美丽圩镇‘七个一’建设(……一条美丽河道……),提升风貌品质亮色。”的规定,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安铺镇人民政府应当发挥典型镇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与住建部门衔接,沟通完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安铺镇沿街道路美化绿化工程管护不到位,造成资金浪费,涉及金额8.55万元

  安铺镇人民政府安排典型镇培育资金66万元用于安铺镇沿街道路美化绿化工程项目。该项目由广东同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于2024年4月15日竣工验收,绿化养护期6个月。经现场抽查,项目普遍存在管护不到位导致杂草丛生、植物枯萎等情况,且部分花带及草坪被附近居民占用,用于种植农作物。该项目由于管护不到位,导致养护期尚未到期就至少浪费财政资金8.55万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央中共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一、......(二)工作原则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规定。

  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安铺镇人民政府立行立改,已要求施工方对沿街道路绿化带进行管护。

  ()沿街道路美化绿化工程未经批准变更施工内容

  廉江市安铺镇沿街道路美化绿化工程项目于2024年4月15日已通过竣工验收,尚未经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该项目施工图与竣工图差异较大,竣工图和结算书中绿化部分新增绿植7.03万元,且未履行变更手续,变更部分占该工程结算书绿植部分(51.33万元)的18.21%。

  上述做法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规定,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安铺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完善工程变更手续。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管,促进采购活动程序规范,信息透明。

  (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一是科学谋划,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二是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开展,在依法依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做好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工作,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现象。

  (三)积极与住建部门衔接,努力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本报告有关内容,市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中,对立行立改类的问题,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应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安铺镇人民政府应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市审计局。对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安铺镇人民政府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市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