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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廉江市石角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91642/2025-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石角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1-13
名称: 廉江市石角镇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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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石角镇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湛江市、廉江市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推进绿美石角生态建设,全力以赴做好我镇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湛江市、廉江市工作部署,坚决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推进森林防灭火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绿美石角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二、工作时间及阶段部署

(一)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5日。

(二)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重点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第二阶段2025年1月1日至3月20日。重点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至春分前的冬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

第三阶段2025年3月21日至5月5日。重点抓好春分后期、清明节至“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强化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结合林长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机制。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廉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有关要求,镇森防办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林业主管部门专业防、早期救、管行业,应急管理部门综合防、专业救、抓统筹,公安机关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参照镇级“六有”(有班子、有预案、有机制、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体系和村级“九个一”(一个机构、一个值班室、一个物资库、一支队伍、一个责任网格、一套预防制度、一个宣传喇叭,一次培训演练,一个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管理机构,以及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履行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建设配备森林防灭火设施和设备,落实防控措施。

4.加强督导检查。在重阳、冬至、春节、元宵、清明节、五一等关键节点和森林火灾高险天气,有针对性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明察暗访和现场指导,推动各村一线落实火灾防范举措。对发生较大影响森林火灾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及时督办督查,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健全防灭火体制机制,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安全。

5.推动基层规范化管理建设。全力推进各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建设,充分学习借鉴廉江市高桥镇经验做法,将森林防灭火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内容,进一步完善镇“六有”体系和村“九个一”工作机制,健全森林防灭火规章制度;常态化抓好防灭火宣传,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以点带面,提高基层防灭火治理水平和能力,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强化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廉江市2024年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全镇继续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摸清底数,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持续组织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五清”专项行动。聚焦森林公园、林区野景点、铁路沿线、林区居民点、农林交界地带、集中墓葬区等重点区域,突出加油站、液化气站、输配电线路杆塔、通信铁塔、风电机塔等重要目标,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

2.严管野外火源。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区施工生产用火和景区、野景点野外用火管理,建立林区生产用火报备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科学用火。加强林区施工企业用火用电管理,因勘察、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或受其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镇政府批准,并按要求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在重点节假日和森林高火险天气,根据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组织各村(社区)在进山路口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并登记造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山头地块巡查。

3.规范农事用火管理。参照《广东省林区农事用火安全指引(试行)》制定符合本地实情的农事用火管理和报备方案,在秋收冬种、春耕备耕时节,开展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加强对农事用火的指导和监督,防止农事用火失控引发森林火灾。

4.开展“猎火”专项行动,加强执法。在防护期内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猎火行动”,指导督促镇执法大队对违规用火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完善并落实野外违规用火有奖举报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火灾线索和肇事者信息;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严惩肇事者,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者,加大案例曝光和宣传力度。坚持以打促防,以案说法。

5.常态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廉江市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分工(试行)》常态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林电共安”协作机制,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安全用火用电。供电企业在森林高火险区实施线路施工作业,应按照林区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机动车辆、机械设备落实防火措施。供电企业要加强和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整治及电力设施外部隐患整治。

6.强化重点管控。摸清本地森林防灭火重点隐患、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区域并填写重点区域摸排登记表,明确监督管理责任人。组织村(社区)对林区神坛社庙和属地坟墓登记造册,对神坛社庙和坟墓集中区域开展可燃物清理、开设防火隔离带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对痴呆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进山作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儿童等重点管控对象,要加强监管监护,加强教育引导,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严防死守,防止失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

(三)深入宣传教育

按照《廉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廉江市2024—2025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暨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廉森防指〔2024〕5号),紧扣“人人参与森林防火,携手共建绿美廉江”主题,广泛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违反森林防灭火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规野外用火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重点宣传12119森林火警电话,让群众广泛知晓,熟悉森林防火常识,掌握森林火灾避险与报警相关流程。

1.抓好“五进”宣传。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和清明节前夕,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各村(社区)组织基层党员干部、护林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禁放孔明灯等,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2.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指导各村(社区)委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转发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广告或森林防火通告,并预报森林火险等级,提示广大村民注意森林防火。协调通信运营商向全镇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火险应急信息,增强全民护林防火的意识。

3.强化行业防火宣传。指导督促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社区)委选择在每个村(社区)建造森林防火责任人公示牌1~3块,公布森林防火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制作以本地森林美景为背景图案的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设置在主要交通要道和入山路口,形成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电力、电信、公路等基础建设在林区作业施工单位,森林防火区内有关经营企业和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对行业和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林区作业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消除森林火险隐患。

4.加强警示教育宣传。搜集整理历史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结合“猎火行动”,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制作野外违规用火执法处罚和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行为宣传资料和案例警示片,报道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和肇事者新闻和消息,加强反面典型案例宣传,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警钟长鸣。

5.做好舆情管控。要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做好网络舆情管控。加强分析研判,防止负面舆情炒作。要适时组织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及时公布火灾信息,引导公众舆论客观评价,制止不实信息和网络谣言传播扩散,防止引发公众恐慌,防范影响社会面安全稳定的舆情事件发生。

(四)加强监测预警

1.做好监测预警响应。各村(社区)、林业部门的值班人员要开展常态化巡查,发现火情,要及时了解现场情况,并向镇森防指报告情况。要强化巡山护林,明确护林员巡护范围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要及时检查护林员巡护责任落实情况,定期通报。

2.加强森林火灾风险研判。农村农业办公室要根据《廉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廉江市森林火险预警与响应工作机制(试行)〉〈廉江市森林防灭火会商调度机制(试行)〉的通知》组织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密森林火险形势研判;森林特别防护期每个月要研判森林火险趋势,适时编制森林火险趋势分析报告;春节、清明等节假日和重点时期,要加强研判分析,专门编制节假日森林火险形势分析。重点敏感时期和森林火灾发生期间,要滚动研判、加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响应对策。

(五)强化应急处置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强化联动机制。及时修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到上下衔接,做到“一山一图”“一山一策”,确保市镇村三级预案(办法)有效衔接、实用管用,特防期内各级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性演练。加强与文地镇、清湖镇、古城镇、中垌镇和合江镇防灭火工作联防机制建设,完善镇内跨村森林防灭火工作联防联控机制。

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加强我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和巡查。按标准加强镇、村两级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以水灭火、无人机灭火、物资运输、隔离带开设、个人防护等实战装备配备。指导督促各地加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网格化管理,结合实际提升、优化相应薪酬待遇,配备足够的扑火机具,有效提升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

3.队伍靠前驻防,强化安全扑救。在特别防护期各地扑火力量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及时派出有关领导赶赴现场,严密组织,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专业指挥,严格遵循“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要求,做到安全高效处置火情,坚决防止在扑救中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各村(社区)相关负责人要做好扑火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

4.规范现场指挥。各村(社区)及成员单位要完善指挥体系,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细化落实“一个前线指挥部、一个应急指挥中心、一套工作机制、一个对外发布窗口”的工作要求,规范化设置前线指挥部,做到统一指挥,科学指挥。

5.加强火案调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广东省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对每一起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对明显可能涉嫌犯罪、影响重大或者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依法依规严惩火灾肇事者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强化基础能力

1.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结合绿美石角生态建设,推进《广东省森林防火规划(2017—2025年)》《湛江市森林防火规划》和《廉江市森林防火规划》实施,加快全镇林火阻隔系统骨干网络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高压输配电设施沿线及周边片状防火阻隔廊道。完善重要火灾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重点林区的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箱)、消防井、瞭望塔等防灭火设施建设。

2.突出科技赋能。在省、市的指导下,配合推进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调度系统应用。协助廉江市完善推动廉江市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广应用“防火码2.0”,提高森林火灾预防信息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从保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美石角生态建设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森林防灭火政策支持和保障支撑,确保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责任清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理清本部门和单位森林防灭火职责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标准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落细落实。

(三)严肃督导问责。镇纪委要强化督导问责,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要及时发出通报、提醒函、督办函,必要时采取约谈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森林火灾,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开展调查,出现亡人火灾事故或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和肇事者的责任。